中国刑法增侮辱英烈罪  “辣笔小球”质疑共军实际伤亡成首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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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名“辣笔小球”的仇子明。 资料照片

曾任记者、网名“辣笔小球”的南京人士仇子明,上月因发文质疑中印冲突期间共军实际伤亡人数后,遭控“诋毁英雄”而被拘。新写入刑法的侵害英烈名誉罪昨天(3/1)生效后,当地检察机关以此追诉仇子明,他因此成为首名被告,最高可判刑3年。

综合陆媒《澎湃新闻》、香港《星岛日报》报导,中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昨天生效,新增17条罪名,包括“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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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南京检察”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昨天通报,仇子明利用信息网路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予以追诉。

报导引述上海同济大学法学教授金泽刚说,对于侵害英烈名誉行为,以往没有对应的罪名,通常控以“寻衅滋事罪”。随着新罪名生效,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最高监禁3年)处刑较“寻衅滋事罪”(最高监禁5年)为轻,因此检察机关以新罪名批捕仇子明。

38岁的仇子明是南京人,长期活跃于社交媒体,曾任陆媒记者。央视网昨天公布他对着镜头忏悔的画面,他说:“我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良知泯灭的行为。我对此也非常地自责,非常地懊悔。”

中印去年6月在边境地区爆发流血冲突。 8个月后,“解放军报”今年2月下旬首度披露,边防团团长祁发宝在事件受重伤,并有4名官兵阵亡。中共中央军委授予5人英雄荣誉称号、追记一等功。

消息披露后,网路粉丝逾200万“辣笔小球”在微博发文嘲讽并质疑,“最大的官,团长活了下来,这个团长的个性肯定是‘飞将+脱兔+神机+血路+强运’”。而“牺牲的4位是为营救而立功,连去救人的都牺牲了,那肯定有没救出来的啊,说明阵亡的不仅仅只有4人”。

仇子明的微博随后被封,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他采取刑事拘留。

连日来,至少还有另外6名网民因发表贬损戍边英雄言论而被拘,大多处以行政拘留,公安部门并宣布对其中一名旅居欧洲的重庆网民“网上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