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母表公司(Alphabet)旗下的谷歌已提出方案,拟降低出版商与广告商使用其在线广告技术的门槛。此举表明,谷歌拒绝接受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提出的 “拆分部分业务以解决利益冲突” 要求。
欧美两地的监管机构均将矛头指向谷歌 —— 谷歌既拥有广告商与出版商使用的工具,又掌控着处于中间环节的广告交易平台 AdX。
作为欧盟竞争监管机构,欧盟委员会于今年 9 月对谷歌处以 29.5 亿欧元(约合 34 亿美元)罚款。处罚理由是谷歌偏袒自身在线展示技术服务,以此巩固 AdX 的核心地位。
欧盟委员会表示,此类行为损害了竞争对手、广告商及出版商的利益,并要求谷歌在 11 月前出台措施,解决广告技术供应链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同时暗示谷歌需拆分部分业务。
谷歌于周五表示,已向欧盟监管机构提交提议。该提议与美国司法部就同一问题展开调查时,谷歌所提交的方案大致相似。
“我们的提议全面回应了欧盟委员会的裁决,且无需进行破坏性拆分 —— 这种拆分会损害数千家欧洲出版商与广告商的利益,他们正依靠谷歌工具拓展业务。” 谷歌在一篇博客文章中表示。
“我们的计划包含即时产品调整,以终止委员会质疑的特定行为。例如,出版商使用谷歌广告管理器(Google Ad Manager)时,将可选择为不同竞标者设定不同的最低价格。” 谷歌补充道。
此外,谷歌还提议提高其工具的互操作性,为出版商与广告商提供更多选择和灵活性。
消息人士此前向路透社透露,若谷歌继续实施反竞争行为,欧盟监管机构可能在后续阶段下达拆分令。这一举措的依据是 20 年前涉及微软的标志性案例(该案例为类似监管行动奠定了先例)。
欧盟此次针对谷歌的案件,与美国司法部的相关案件性质相似 —— 美国司法部同样要求谷歌出售 AdX。谷歌则表示,出售 AdX 在技术上不具备可行性,且会给广告商与出版商带来长期不确定性。目前,该案件已提交美国法院审理。
消息人士称,若法官作出有利于美国司法部的裁决,将为欧盟委员会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郭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