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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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2025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予以转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0月3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25-050号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03元/股,最低价为24.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5.7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10月1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25-043号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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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41万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在使用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