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青”)近日因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问题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监管函。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作为公司发行债券“25 江泥01”的评级机构,对此发布公告称,相关事项暂未对万年青的信用水平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根据公告,深交所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的监管函指出,依据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对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李世锋、熊汉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号)查明的事实,万年青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的问题,以及财务核算不规范、主要客户收入披露不准确、受限货币资金披露不完整等信息披露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4.4.5条、第4.4.6条的规定。
同时,万年青时任总经理李世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代行)兼副总经理熊汉南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中诚信国际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事项反映了万年青在公司治理、业务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一定不足。该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秘书到位进展、业务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方面整改措施等,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评估相关事项对公司未来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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