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暨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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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6-019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暨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大股东王振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振东减持公司股份而导致权益变动触及1%。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振东持有公司股份由367,928,834股减少至308,369,961股,合计持股比例由5.9657047%减少至4.9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王振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公司股东王振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67,928,834股变动至308,369,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9657047%减少至4.999999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且变动权益至5%以下,股东王振东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公教育

股票代码:00260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王振东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2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没有持股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1.2025年12月,为偿还股份质押融资负债、降低股票质押风险,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计划自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3月22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3,34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2%。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振东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3,667,673股公司股份。

2.因股东王振东与其他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其名下53,300,000 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卖出,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卖出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3.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与其他方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其名下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8,373,9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将被强制卖出。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对外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卖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振东名下累计7,905,200股公司股份已被强制卖出。

除上述尚未完成的减持计划及司法被动处置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安排,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发生权益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的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于2026年1-2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9,558,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57048%。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振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67,928,834股变动至308,369,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9657047%减少至4.999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持有公司股份308,369,961股,合计持股比例为4.9999999%。王振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25,721,84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73.2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6%;累计被司法冻结161,687,634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52.4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2%。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振东

2026 年 2 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振东

2026 年 2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