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籍女子遭遇诈骗,损失13.606万澳元,随后将澳洲国民银行(National Australia Bank,NAB)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5万澳元。不过,布里斯班裁判法院法官认为,她提出的各项索赔主张缺乏足够依据,最终驳回全部请求。
女子损失13.6万澳元,向NAB索赔15万澳元
根据案件材料,中国籍女子Chen于2024年9月16日和17日遭遇诈骗,损失136,060澳元。事后,她将NAB告上布里斯班裁判法院,要求银行赔偿15万澳元。
Chen指控,银行在处理相关转账时,没有充分提醒她交易风险,也未履行合理谨慎和专业操作的义务。她认为,自己当时受到职业诈骗分子的胁迫和操控,银行未能提供充分保护。
她提出的索赔总额中,包括13,940澳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官驳回全部索赔,无需进入正式审判
布里斯班裁判法院法官Joseph Pinder于2026年10月22日作出裁决,驳回Chen提出的15万澳元赔偿请求。
法官认为,她提出的注意义务、误导性或欺骗性行为,以及有失公允行为等主张均无法成立,缺乏足够的胜诉可能性。
法院还通过简易裁决驳回了她的人身伤害赔偿请求,因此案件无需进入正式审判程序。
女子此前曾向银行确认转账由本人自愿发起
案件材料显示,NAB曾联系Chen核实相关交易。她当时向银行确认,转账由本人发起,属于真实且自愿进行的交易。
这一说法与她后来提出的索赔理由形成争议。Chen主张自己受到诈骗分子的操控,认为银行没有充分保护她;而法庭材料显示,她此前曾确认转账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Chen向法庭表示,自己并非澳洲居民,如果再次入境,需要申请签证,近期不太可能返回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