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5-08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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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2025年10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0日),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3,000万股(含)-4,000万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8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最终回购数量、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间的具体实施结果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股权激励计划未能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等,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5%。购买的最高价为16.20元/股,最低价为16.0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153,9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二)截至2025年11月2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528,22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86%。购买的最高价为16.20元/股,最低价为14.8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39,657,4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10月2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4)。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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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528,22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86%,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若股权激励计划未能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等,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