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48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大厦四楼中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7日
至2025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5 年 11月 25 日(周二)一2025 年11月26日(周三),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5: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宛亭
(2)联系电话:0512-62586618
(3)传真号码:0512-62586259
(4)电子邮箱:liwanting@artsgroup.cn
(5)邮政编码:215123
(6)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46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4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张谨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增1项内部管理制度、废止1项内控制度、并对12项现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各项制度全文。
2.01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审议《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7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8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9 审议《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1 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2 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3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4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在公司四楼中庭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49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学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4.2964万股,占总股本的1.10%;董事张延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1.9896万股,占总股本的0.73%;副总经理胡湘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万股,占总股本的0.01%;副总经理薛金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6224万股,占总股本的0.22%。副总经理谈丽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2624万股,占总股本的0.25%。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义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万股,占总股本的0.0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部分董事、高管拟减持股份,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学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60,700股,占总股本的0.28%;董事张延成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04,000股,占总股本的0.18%;副总经理胡湘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000股,占总股本的0.003%;副总经理薛金海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9,000股,占总股本的0.05%;副总经理谈丽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5,000股,占总股本的0.0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义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股,占总股本的0.0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高管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47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依据为《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主要修订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取消监事会架构。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会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事项前,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统一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等。
3、增设了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条款。
4、其他条款修订。根据最新的《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其他相关表述。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鉴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较多,因此本次将以《公司章程》全文的形式进行审议,不再制定《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