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留澳儿子为爱退学,上海母亲豪掷18万请律师“劝分手”,结局大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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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还有劝分手业务?

前段时间,一位上海妈妈为阻止在澳洲留学的儿子退学回国帮女友还债,竟然花18万请律师“劝分手”的事,在网上炸开了锅。

最新后续来了!这笔钱,全额退回来了!

事情是这样的:这位袁女士的儿子去年去澳洲读硕士,去之前认识了一个自称“白富美”的女孩,两人感情迅速升温。

结果留学才两个月,儿子突然跟妈妈说,女友家里出事了,急需30万还债。

袁女士一听就警觉了:这不会是遇上“恋爱杀猪盘”了吧?果断拒绝给钱。

谁知道儿子直接炸了,放话“不用你的钱,我自己打工还”,甚至真的提交了退学申请,准备回国打工帮女友还债!

袁女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她找到上海南京西路的“申沪律师事务所”,本来只是想查查那女生的信息。

第一次咨询后,律所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协助立案,费用大概是4万元。“他们(律所接待人员)跟我说可以帮忙查询对方女孩信息,费用大概在六七千元。”

还没等袁女士作出决定,2025年11月12日,袁女士就意外得知,儿子已经单方面提交退学申请。

急坏了的袁女士再次联系了申沪律所。这一次,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给出了专项服务的建议,并找来了负责专项的“王姓律师”。

“他给我举了好几个例子,说之前就有个妈妈就是舍不得花钱,所以儿子后来被卖到了缅北,现在躺在医院里,后悔都来不及。”

袁女士心生后怕:“他从小就特别单纯,大学期间就碰到过电信诈骗,你说骗掉点钱也就算了,如果真被人骗到缅北去,叫我们夫妻俩可怎么办?”

“王姓律师”给出的报价是20万元,最终优惠下来18万元。“他跟我说可以立即派律师到国外并联系校方与当地警方,协助保住儿子学籍继续完成学业,也有办法促成分手。”

来不及多想,袁女士当天便签下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了18万元律师费。

这套“保学业+劝分手”的组合拳,直接把走投无路的袁女士拿捏住了。

虽然18万的律师费(还不含差旅费)贵得肉疼,但她还是当场签合同付了钱。

万万没想到,合同签完的第二天,袁女士的儿子已经自己买票飞回上海了!

袁女士崩溃了,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带着律师去机场堵人,结果儿子全程黑脸,根本不搭理他们。

几天后她得知,儿子在回国前已在澳洲办理退学手续,并已与女友同居。

在“保学业”和“劝分手”两项核心目标均未实现的情况下,全女士找到律所要求退费。

但律所表示,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不退”。

更离谱的是,合同里还写着:如果客户单方面解约,不仅不退钱,还要倒赔30%的违约金!

律所工作人员还一副“我们已经很仁慈了”的口吻:“我们都没要你30%违约金呢。”

袁女士直接懵了:你们就干了四件事——一次机场接机、一次派出所调解、发了几条劝诫短信、调了一份女方户籍资料。这值10万吗?跟抢钱有什么区别!

事情闹大后,上海宝山区司法局介入调解。

第一次调解,律所说可以退60%,但要按他们在律协备案的5000元一小时标准,扣掉已经提供的服务费。

袁女士当场怼回去:“什么级别的律师要5000一小时?合伙人吗?”

她事后一查,为她服务的律师2024年才首次执业,纯纯新人!

第二次调解更绝:律所说,你要是愿意签一份声明,承认自己之前说的话“不准确”“情绪化”,给律所造成了声誉损害并道歉,我们就退90%。

不光要签声明,还要手持身份证,把声明念出来录像!

袁女士气得不行:“这也太侮辱人了!我又不是罪犯!”

律师提醒她:签了这个声明,就等于承认自己之前说的都是假的、侵害了律所名誉,对方完全可以拿着这个起诉你,让你赔偿名誉损失!

这份由申沪所草拟的声明函中,“本人因自身不准确的表述及情绪化的言论,经由媒体报道后,给申沪律师事务所带来的声誉损害深表歉意。”

等文字表述,让袁女士感到十分气愤:“那个声明就等于我讲的是有不实的东西了,但是我是实事求是讲的,(签声明)不等于是自己打脸了?!”

好在宝山区司法局也觉得这个要求太过分,直接制止了律所。

该代理律师认为,该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存在《民法典》第147、148、151条之情形,让原告袁阿姨产生重大误解,存在欺诈,利用其对儿子的关爱及急切心情,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下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

“系争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即使有效也存在撤销情形,现原告要求予以撤销,退还全部律师费。”

就在记者去司法局了解情况的那天下午,律所主动联系袁女士协商解约。

目前,18万已经全额退还。

虽然钱要回来了,但这出闹剧里的坑,咱们得看清楚了:

“劝分手”“保学业”根本不是法律服务——有律师直接吐槽:“是我孤陋寡闻吗?律师还能劝分手?这是‘分手大师’吗?”

华东政法大学孙煜华老师看完合同后也笑出了声,表示该合同根本是无效的!

孙煜华指出,这份合同的本质是“保学业、劝分手”,并不属于法律服务范畴,双方存在“通谋虚伪表示”。

合同里的“霸王条款”是无效的——法律专家指出,这种“签了就不退钱”的条款,属于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而且“客户自己和解还要付违约金”,直接剥夺了当事人的法定权利,违反了律师收费规定。

别信那些“神通广大”的承诺——什么“马上派律师飞澳洲找学校找警方”,听着很牛,实际能不能做到是另一回事。

说到底,这事儿最扎心的不是那18万,而是一个留学生家庭的双重困境——

孩子在异国他乡,孤身一人,最容易在感情里寻找寄托。可当“真爱”突然变成“欠债30万”的戏码时,远在国内的父母除了干着急,根本无从判断:这到底是真爱沦陷,还是精心设计的杀猪盘?

留学生们在海外打拼,爸妈在国内操心。遇到感情和钱纠缠不清的时候,别急着退学、别急着“为爱冲锋”,多打个电话回家聊聊。骗子再能演,也演不过真心在乎你的人。

也希望所有留学生家长记住:孩子遇到事儿,你们急是正常的,但千万别病急乱投医。那些“包治百病”的承诺,往往是冲着你的钱包来的。

毕竟,这世上能劝分手的,只有时间和真心。律师,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