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董事到底要不要自己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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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板都有一个误区: 

 “在澳洲,我用公司做生意,就算失败了,也只倒公司,不关我事。”

 但事实是 —— 这句话只对一半

 一、什么时候你要为公司债务亲自负责?

 正常情况下:

 ✅ 公司欠的债 = 公司还

 ✅ 股东 / 董事不自动背锅

 但只要踩中这几条,你就可能个人背债👇

 1️⃣ 税务没交 = 董事罚责 如果公司没有按时或足额缴:

 •        PAYG 预扣税

 •        GST

 •        员工退休金(Super)

 你可能被追究Director Penalty(董事罚款责任), 这部分的法定债务会直接落到你个人头上。

 2️⃣ 你签过“个人担保”

 银行、房东、供应商经常会让你签: Personal Guarantee(个人担保) 一旦公司还不起, ➡ 债权人可以选择不找公司而直接找你追债。 

 3️⃣ 资不抵债还继续经营(最危险) 公司明明已经没钱了, 你却还在继续接单、签合同、赊账经 这在澳洲叫:Insolvent Trading, 就算你没签担保:

 ✅ 公司一旦清算

 ✅ 你仍可能被追个人责任

 二、公司清算 or 你破产,会发生什么?

 如果你个人破产:

 ❌ 不能再当公司董事 

❌ 特定行业不予进入

 ❌ 你持有的公司股份 → 转给破产受托人

 ✅ 受托人决定公司生死(卖股份 / 清算) 如果公司进入清算:

 ✅ 清算师接管公司 

✅ 你必须配合交资料 

❌ 你不再控制公司 

 但注意⚠: 公司清算 ≠ 你的个人债务自动清零 

你仍要负责:

 •        你个人债务

 •        你签过担保的债

 •        欠公司的钱 

•        可能的税务和员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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