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修订股权管理办法,强化股东行为与质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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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访网数据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完成《股权管理办法》的修订,新规旨在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并特别强化了对大股东及股权质押的监管。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了董事会承担股权事务管理的最终责任,并详细规定了股东资质、责任义务以及股权质押的备案与审查流程。

核心决策方面,新办法要求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入股需符合监管比例限制,并严禁以非自有资金入股。对于大股东行为,办法列出了明确的禁止性条款,包括不得干预银行正常经营决策、不得进行不当关联交易等。在股权质押管理上,新规建立了事前备案和董事会审议机制,并规定质押股权数量超过其持股50%时,该股东及其提名董事的表决权将受到限制。

关键数据与影响范围涉及股东持股披露门槛、关联交易授信集中度等。例如,持有本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不足5%的股东,需在取得股权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对单个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5%。时间节点上,主要股东需每年两次向银行报告经营、股权结构等信息。

此次修订通过细化权利义务清单和负面行为清单,强化了风险隔离与关联交易管理,旨在维护银行稳健经营,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权益,预计将对兰州银行的内部治理结构与长期稳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