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

Source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6-08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审计机构

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城电工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9)和2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城电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51)。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所《关于变更长城电工2025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情况

大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高芳女士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现因大信所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张希海先生接替高芳女士作为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基本信息

张希海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7月-2022年4月、2023年6月至今在大信所执业,2022-2024年度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希海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6-09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开厂公司)提供了10000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担保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公司为长开厂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8号)。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公司为长开厂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58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42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见下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向上述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推进公司转型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事项已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37%,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