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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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一005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建发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建发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建发Y1 债券代码:241016 债券简称:24建发Y2

债券代码:241137 债券简称:24建发Y3 债券代码:241265 债券简称:24建发Y4

债券代码:241266 债券简称:24建发Y5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建发生活资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生活资材”)拟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下同),认购由苏州承启维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承启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的张家港启承和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承基金”)份额。

● 由于上海建发富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发富链”)为公司关联人,且在建发生活资材本次投资前已完成启承基金的认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与餐饮、食品、家电等消费领域的新一代国民品牌和全国连锁渠道的潜在优秀企业在供应链等业务方向开展合作,促进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建发生活资材与承启投资于2026年2月9日签署了《张家港启承和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建发生活资材作为有限合伙人(LP)拟出资1,800万元认购由承启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的启承基金份额,投资方向为在中国设立或运营的、或与中国有重要关联的消费行业企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由于建发富链为公司关联人,且在建发生活资材本次投资前已完成启承基金的认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 承启投资基本情况

2.承启投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其他基本情况

承启投资是一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累计资产管理规模近100亿元。承启投资是隶属于启承资本(GenBridge Capital)的投资主体。启承资本成立于2016年,是中国专注于消费领域成长期企业投资的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启承资本围绕“新一代国民品牌”和“新一代全国连锁”两大主题在中国消费领域坚定布局,投资了多家知名的消费企业。

(二)关联人介绍

1. 建发富链

(1)基本信息

(2)建发富链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启承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管理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由管理人委派,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2.投资人的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管理费

在投资期内,有限合伙人应承担的管理费以其认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约定管理费率计算;在退出期内,有限合伙人应承担的管理费以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所分摊的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为基数,按约定管理费率计算。

4.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划分,其中归属于某一有限合伙人的部分,除非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按照如下顺序在该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一步分配:

(1)首先,返本分配。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1)款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2)其次,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就上述第(1)款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

(3)然后,百分之二十(20%)附带收益主体追补。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普通合伙人和/或特殊有限合伙人(合称“附带收益主体”)进行分配,直至附带收益主体按照本第(3)款累计所获分配的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2)款累计获得的优先回报及附带收益主体依照本第(3)款累计分配额之和的百分之二十(20%);

(4)最后,80/20分配。如有余额,(a)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b)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附带收益主体。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将主要对在中国设立或运营的或与中国有重要关联的消费市场领域的私募股权项目进行股权或适用法律和规范允许的准股权投资(以少数股权投资为主)。

2.盈利模式

合伙企业将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并购或股权转让、交易卖出等方式收回投资回报,获取投资收益。

3.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及(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建发生活资材与承启投资签署了《张家港启承和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建发生活资材作为有限合伙人(LP)拟出资1,800万元认购由承启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的启承基金份额。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投资金额及投资管理模式参见上文。

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根据合伙企业进行项目投资、支付合伙企业费用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等资金需求计划,分期按比例随时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缴款通知应列明该有限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和缴款的期限等信息。

因协议引起的及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合伙人均有约束力。

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伙企业注销登记且协议所述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加强公司生态圈建设、助力业务发展。本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总投资额占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