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ST天微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69号”文《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255,967.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32.2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6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
2021年8月1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83,880.0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21)第0584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1,183,880.00元全部进行了置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及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8,015,850.91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94,793,197.33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10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净收益5,352,349.8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338,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期后重要事项
无。
(六)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信息披露问题
公司自2024年6月起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8902106210804)购买该行协定存款产品,并以“银行存款定期存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但公司未在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将前述协定存款产品纳入期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中,导致披露的各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六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1、后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披露要求,对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均纳入现金管理进行专项披露。
2、完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项台账,详细记录产品购买品类、特征、购买时间、金额、期限、收益及披露情况,指定专人维护更新。
3、组织财务总监、内审部及财务人员进一步巩固学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章制度,重点强化募集资金披露要求。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信息披露问题未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且已完成整改,国金证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5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3:上述表格数据如果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ST天微 公告编号:2026-018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0日
至2026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的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6年3月19日(9:30-15:00)
(二)登记方式:
1. 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wdzdbyx@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ST天微:2025年年度股东会登记”。
2. 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手续所需文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芹芹
联系电话:028-63072200-828
电子邮箱:twdzdbyx@163.com
邮编:610200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2. 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ST天微 公告编号:2026-01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及部分独立董事
任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3月2日届满,鉴于相关换届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祁康成先生任期于2026年3月2日届满且连任时间满6年,即将任期届满离任。鉴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以前,祁康成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祁康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祁康成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祁康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公司代码:688511 公司简称:*ST天微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退市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因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已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财务指标已不触及上述退市风险警示标准,公司将在本报告披露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部分产品尚未完成军品审价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尚未进行全部审价,且军方对新产品的价格审定过程可能较长,最终审定价格与暂定价格的差异幅度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在价格差异调整年度内出现波动,在审定价格相对暂定价格大幅向下调整的情况下,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出现明显下降。
虽公司未来存在大额为负的审价收入情形的可能性较小,但不排除因为特殊原因导致审定价格相较于暂定价格大幅下滑的情形发生。2025年,公司主要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尚未完成军品审价,以暂定价格确认收入的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在未来可能形成审定价格,假设审定价格较暂定价格的差异在正负5%、10%、15%的情况下,截止2025年度已累计销售尚未取得军审定价批复的产品涉及价差调整对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和占2025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比例的情况模拟如下:
单位:万元
(三)暂定价变动的风险
公司系统类产品主要为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灭火抑爆系统需经过军方的价格审核,由于军品价格批复周期一般较长,在军方未审价前,公司向客户交付的产品价格按双方协商的暂定价格签订合同进行入账,暂定价格通常是军方用户与公司根据同类产品的审定价格以及中标报价等多种因素确定的,待军方审价后进行调整,若暂定价格与最终审定价格存在差异,公司将在审价完成当期进行收入调整。公司系统产品客户主要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下属各单位,基于军品要求“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存在未进行审价前提出对已签订的合同暂定价进行调减的情形,如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出现大额调减事项,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133,444.3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5,213,448.03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24,485,593.40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829,1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48,742.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0.38%,不送股,以资本公积向现有总股本102,829,1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829,142股,合计转增30,848,74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677,88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灭火抑爆系统、某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高能航空点火放电器件、高精度熔断器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核心技术、丰富的军工科研生产经验和严格的生产管理,以综合防护领域的核心器件及系统集成为主要发展方向,长期致力于为高危领域提供电子防护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航空放电管、特种熔断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和三防采集驱动装置等。特种熔断器和航空放电管等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等领域;灭火抑爆系统主要用于装甲车辆、航空、航天、船舶等武器装备,实现动力舱、乘员舱、弹药舱的火灾或爆炸探测、控制及灭火抑爆;三防采集驱动装置主要用于陆上机动平台,三防采集驱动装置完成对放射性落下灰、化学毒剂、生物气溶胶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报警和有效防护任务。通过对舱室内建立稳定的超压,防止核生化有害物质的进入,从而避免或减轻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对陆上机动平台装甲内乘员和机件杀伤、破坏;除主要产品销售业务以外,公司还承接部分军方委托研制业务。
2.2 主要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研发、生产所需物料、设备、包装材料、辅料等的采购业务。依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由生产部门、工程技术研究院根据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提出采购需求,通过询议价、比价后形成产品报价审批单,选定合格供方,编制采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部拟制合同并组织内部评审,与供方签订合同实施采购。主要物资的供应商采取批量采购、分批交付模式,以便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保证正常生产需求和合理库存水平。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采购物资质量、成本以及供应速度的控制提供较好的保障。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主要结算方式为发货后挂账付款,付款周期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付款方式以承兑汇票为主。
2、 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任务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整机/总体单位或上级配套单位的订货量组织生产活动。根据公司订单任务和经营目标,结合库存、原材料等情况形成年度生产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下达月度生产计划,月底对生产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公司已形成相关内部生产管理制度,实现生产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公司以产品为中心组织生产,整个生产过程中,市场预测、订单确认、计划编制、物料采购、生产实施、出货检验等各个环节以产品为单位组织安排。通过计划信息的反馈,保持信息流的统一口径,达到生产计划的统一调度。
3、 销售模式
公司军品销售,系统类军用产品主要为军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通过军方招标方式实现销售,在军方未审价前,公司向客户交付的产品价格按双方协商的合同暂定价格入账,以军方审定价格作为最终销售价格。系统类产品主要根据军方客户的需求进行滚动发货,客户验收之后报送付款计划并根据计划向公司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以承兑汇票为主。器件类军用产品的销售主要是通过承接器件项目研制及国产化替代获得,价格主要是通过公司与用户单位议价确定,以承兑汇票为主要支付方式。公司委托研制收入主要通过承接各项军工科研项目实现。军工科研类项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军方部委制定的科研新项目,此类项目的科研经费由军方部委根据科研项目的进度阶段进行拨付;另外一类是由军工用户单位制定的科研项目,此类项目的科研经费由用户单位和公司协商议价确定,用户单位根据合同和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付款。
公司民品销售主要为系统类产品和部件类产品。民用系统类产品主要以人防指挥设备、风电火灾预警防控系统、机房火灾预警防控系统、基于人工智能的电动车集中充电AI智慧安全防护系统、基于人工智能的工厂安全生产及火灾预警防控系统产品为主。民用部件类产品以机柜智能火灾预警处置一体机为主。人防指挥设备、风电火灾预警防控系统、机房火灾预警防控系统以项目投标的方式,进行产品交付和技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的电动车集中充电AI智慧安全防护系统、基于人工智能的工厂安全生产及火灾预警防控系统产品、机柜智能火灾预警处置一体机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方式,产品主要通过客户择优比选等方式实现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是公司与客户或经销商根据市场、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
4、 研发模式
公司军品研发模式按照“装备一代、生产一代、研制一代、预研一代、探索一代”的研发思路,组织相关研发工作,同时,为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公司实行总师制工作机制,发挥总师的专业引领和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的快速响应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研制一代”主要集中于公司列装产品的升级换代,包括产品的性能提升、质量工程及下一代产品研发,“预研一代、探索一代”主要是公司根据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新型产品、新领域的预先研究和探索。公司预研产品主要采取与高校、研究所合作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跟踪前沿技术,解决技术来源,聚焦工程化及产品推广应用,最终实现产品列装。
公司民品研发模式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基于二十多年累积的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多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温度与红外背景智能自适应补偿技术、智能图像识别技术等核心技术积累。公司以军工技术为依托,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安全防护细分领域的“人工智能+行动”,已积极探索拓展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防护细分领域的多场景应用。目前已搭建专门团队,布局了子公司天微智能发展民品业务,通过AI赋能,致力于更信息化、智能化的安全防护产品的开发应用。
公司非常注重产品的研发质量,长期秉持“精化细节,不懈追求产品卓越;精诚服务,持续满足客户期望”的质量目标,通过积极和用户沟通,明确研发项目的设计需求,同时在研发过程中,设置了包括设计评审、工程化评审、工艺评审、质量评审等一系列评审过程,在正式生产之前还需完成规定的一系列严格的验证试验,以确保研发质量。公司把持续改进作为产品研发的质量目标,在产品正式应用之前,公司通过市场反馈、环境综合性检验等方式暴露产品缺陷,从而优化产品设计。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军工电子行业发展阶段
军工电子行业所涉及的电子技术、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系统及装备广泛应用于兵器、航空、航天和船舶等军工产业集群,为重要装备提供技术支撑与配套支持。二十大报告明确强军强国战略目标,指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要坚持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等,这为军工电子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到2050年要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当前我国军队正处于信息化建设关键阶段,军工电子行业承担着“信息系统一体化、武器装备信息化、信息装备武器化、信息基础设施现代化”等重大战略任务。此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及最新强军部署明确,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需坚持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当前战争形态从信息化深度演进至智能化,军事智能成为制胜关键,需聚焦新域新质作战力量规模化、实战化发展等,以科技自立自强构建智能化军事体系。在此背景下,随着装备现代化进程加快,特别是装备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国产化持续推进,未来军工电子行业具有广泛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
(2)军工电子行业基本特点
军工电子行业产业链较长、涉及面宽、应用领域广泛,具有鲜明的体系化特征。在装备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与国产化替代的驱动下,行业技术迭代加速,对高性能、高可靠电子元器件及系统的需求持续提升。该行业具有较高的准入壁垒和资质要求,产品需满足严格的军工标准,在可靠性、安全性及环境适应性等方面具备特殊要求。从市场需求特点来看,军工采购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稳定性,型号装备从立项、列装到量产周期较长,一旦进入装备序列,后续批产供应通常具有持续性和可预测性,客户关系也相对稳定。因此,行业内企业普遍具有订单延续性好、需求波动相对平缓的特点。随着国防现代化进程加快,特别是新域新质作战力量建设与智能化装备发展,军工电子行业将持续受益于长期确定性的装备升级与列装需求。
(3)军工电子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军工电子行业承担着“信息系统一体化、武器装备信息化、信息装备武器化、信息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公司为高危领域提供电子防护产品,目前主要产品为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综合防护系统中的灭火抑爆系统在军用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一辆装甲车辆要充分发挥其战斗效能,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是,当它被炮弹击穿之后仍能保持乘员的生存能力。公司灭火抑爆系统能够满足在极端高温、高动态环境下快速响应、可靠反馈的军方技术要求,产品实现难度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致力于综合防护领域,从器件制造技术的钻研,到系统集成相关技术的积累,公司已形成自身核心的技术优势,并形成核心技术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该产品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军用电子元器件不同于民用产品,军方对于器件的质量性能要求非常高。军用器件需要在复杂多变的场景中保持高稳定性,因此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较高的工艺质量控制,在检测过程中需要严格、准确的检验技术和方法,同时考虑到安全性、可靠性以及保密性等因素,军方客户一般都会选择型号产品的器件研发单位作为配套供应商,军品的技术门槛和市场准入门槛较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灭火抑爆系统产品
公司经过自身发展实现了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以及应用,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军用灭火抑爆系统自主研发能力并实现量产的公司之一。在军用灭火抑爆系统领域,公司竞争实力突出,在军方组织的灭火抑爆系统产品统型招标中得到认可,凭借多年的技术储备、工艺水平及综合能力,公司最终在七家竞标单位中位列第一,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产品配套关系中,公司产品配套的装甲车辆型号数量排名第一。公司是研发驱动型公司,一直专注于综合防护领域,具备完善的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和创新体系。公司的军用灭火抑爆产品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自身深厚的技术储备,以综合防护领域的核心器件及系统集成为主要发展方向,长期致力于为武器装备防护细分领域提供更信息化、智能化的电子信息综合防护产品,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在航空、航天应用领域和船舶领域均有所突破,持续提升和巩固了自身核心竞争优势,持续进行核心产品的量产,维持了国内行业较为突出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承接军工科研项目。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进一步巩固核心竞争力,保持并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
国内军用灭火抑爆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技术积累,实现了产品的自主研发及制造。未来随着武器装备现代化的逐步推进,以及灭火抑爆技术在军用领域应用范围和场景的扩大,将有更多资源和人才进入本行业。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目前作为行业内的优秀企业将依靠前期的技术积累、品牌效应等先发优势,力争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
(2)电路保护元器件产品
公司生产和研发的器件类产品主要以军用放电管、军用熔断器为主,随着国家推行国产化进程的实施,放电管、熔断器等产品的需求持续提升。基于公司的产品技术优势,放电管产品在原先的基础上衍生出了大量的新型号,基本满足现阶段国内装备发展需求,经过十几年的研制,产品已在多个型号军用产品上应用,公司具有稳定的生产制造能力,产品技术成熟。在熔断器产品方面,公司产品实现了多型号规格覆盖,工作精度高、可靠性高,产品在航空、海军等领域具备庞大的应用需求。
除了满足当前的武器装备需求外,为了保证技术先进性,公司和用户单位共同推进下一代军用器件的发展,针对放电管,公司已经在探索放电能量更好和击穿电压更准确的新型高能放电器件,针对熔断器,公司根据航空、航天需求,正在进行研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一次性保护熔断器,关于可恢复式熔断器的研发,已经完成了装备需求的验证,形成了批量生产的技术能力。
军用电子元器件不同于民用产品,军方对于器件的质量性能要求非常高。军用器件需要在复杂多变的场景中保持高稳定性,因此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较高的工艺质量控制,在检测过程中需要严格、准确的检验技术和方法,同时考虑到安全性、可靠性以及保密性等因素,军方客户一般都会选择型号产品的器件研发单位作为配套供应商,军品的技术门槛和市场准入门槛较高。未来随着武器装备信息化的逐步推进,发挥基础重要作用的电子元器件领域将有更多资源和人才进入,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目前作为行业内的领头企业将依靠前期的技术积累、品牌效应等先发优势,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3)核生化防护系统与三防采集驱动装置产品
核生化防护系统主要由核生化一体报警器、系统控制器、进风口装置、除尘装置、风量测量装置、增压风机、滤毒/清洁通风转换装置、过滤吸收器、出风口装置、超压排气装置等部件组成。该系统采用微差传感器结合高精度流量拾取技术,进行滤毒通风量的实时在线监测;采用差压传感器测量平台内部的压差,实现超压及压力梯度的测量;三防控制中心实时采集风量、超压及压力梯度数据并分析处理,对滤毒风机转速和超压调控装置排风量进行实时调节,实现系统滤毒通风量、超压及压力梯度的闭环控制。
公司自2017年组建核生化防护系统研究团队,建立了完善的科研生产技术平台,形成了包括高精度流量拾取技术、双PID实时调节技术、风量测量和控制技术等多项关键技术,立足于陆上机动平台通用三防模块系列竞标项目,逐步拓展核生化防护系统相关业务,形成了通用化、系列化产品。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包括某型号履带装甲车辆、某型号两栖装甲突击车、某型号空降车辆、某型号方舱指挥车辆、野战核生化集体防护系统、应急防毒帐篷在内的各类平台。
(4)锂电火灾预警及智能防控系统
锂电火灾预警及智能防控系统采用多传感器融合技术的复合探测器(气体、温度、烟雾和火焰),结合成熟可靠的锂电热失控预测模型和电池健康评估模型算法,配备采用全氟己酮灭火剂进行火灾处置的安全防护系统。该系统能实现对锂电池热失控溢出特征气体探测,实时监测舱内环境温度、烟雾与火焰,通过自研热失控预测算法能实现锂电热失控安全预警,打破了现有锂电热失控发生后再处置的常规模式,能在锂电热失控发生前预留充足时间执行处置措施,从而对锂电火灾进行有效防护,产品可广泛用于军、民两用领域。
公司依托多年的灭火抑爆产品研发经验,逐渐成长为国内火焰快速探测、火情快速预警、智能快速灭火抑爆技术以及新能源安全防护技术研发实力雄厚、自我配套能力强、技术水平领先的研制单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现有新型灭火抑爆系统领域,深耕细作,承担了国家多个重点型号的研制工作,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在陆军、航空、航天、船舶等方面均有相关应用,其中,在陆军应用领域,公司在国家三个重点型号工程中承担的灭火抑爆系统、三防防护系统,完成了初样机设计工作,并进行了小批量试制。在航空应用领域,公司参与某集团公司下属某研究所四个型号火警探测系统的研制,目前所有型号产品都已实现装机飞行。在航天领域,公司与某院就某弹用点火放电管已完成了验证试验,实现了国产化替代,并收到了两个批次订单。在船舶领域,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某所完成了紫红外感光探测器合同的签订,目前产品正在继续完成交付。
为顺应国防现代化进程中强化武器装备智能化的战略导向,公司积极应用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开展了包括三防产品、火灾探测器系列产品、锂电火灾预警及智能防控系统在内的多项关键项目研制。相关研发工作有效增强了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技术积累与工程化能力,为后续产品的规模化推广与应用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除军品业务外,公司以军工技术为依托,布局了子公司天微智能发展民品业务,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以人工智能定义安防新时代,通过“人工智能+行动”,积极探索拓展安全防护细分领域人工智能新兴技术的多场景应用。主要布局包括基于人工智能的新一代风电火情预警与智能处置系统、新一代新能源锂电火情预警与智能处置系统、通信机柜、基于人工智能的工厂安全生产及火灾预警防控系统产品及各类密闭空间火情预警与智能处置系统,旨在根本性解决风电机组、储能系统、通信机柜、电气柜、隧道、城市管线管廊、工厂、仓储等场所的火情预警与处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文件,上述报告中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存在错误,导致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信用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收票据等项目列报存在差错。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及相关定期报告进行更正。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参见本节“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