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1月14日向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股份(维权)”)下发上证公函【2026】0054号问询函,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事项提出多项质疑。据悉,天普股份当日披露了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公告,收购方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相关人员杨龚轶凡、李琛龄、康啸、陈捷闻等分别当选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被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上交所对此高度关注,要求公司及相关方就换届人员安排的合理性、对主营业务的影响、与前期披露内容的一致性等问题进行充分核实与说明。
问询函主要聚焦以下四大核心问题:
首先,关于新管理层背景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匹配性。上交所指出,天普股份前期多次披露称中昊芯英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也无资产注入计划。但本次换届当选的相关人员中,除总经理范建海外,其余人员均无天普股份原有汽车零部件业务相关履历。上交所要求相关方说明本次换届人员安排的主要考虑、对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经营管理规划、相关人员的任职能力,以及该安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同时需明确相关方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是否已发生重大变化,相关安排是否与前期披露内容存在冲突,并请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
其次,中昊芯英独立IPO计划的潜在影响。上交所表示,天普股份前期公告称中昊芯英已启动独立IPO相关工作,其自身资本证券化路径与上市公司无关,且未来3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但目前中昊芯英关键管理人员已任职天普股份。上交所要求相关方结合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IPO条件,充分论证中昊芯英原董事会秘书和CFO任职天普股份对其独立IPO计划的潜在影响,相关事项是否构成中昊芯英独立IPO的实质障碍,相关安排是否与前期披露内容存在冲突及相关计划是否已发生重大变化,若有,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充分提示风险。
第三,上市公司人员独立性问题。公告显示,康啸、陈捷闻原分别为中昊芯英董事会秘书、CFO,且中昊芯英、杨龚轶凡曾对维护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作出承诺。上交所要求相关方明确说明康啸、陈捷闻受聘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后的其他兼职情况,是否仍在中昊芯英及其他相关公司担任职务、领薪或实际承担相关工作。若存在上述情况,需明确说明是否违反相关规则及前期承诺,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并立即进行整改。同时,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充分发挥作用,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有针对性的明确意见。
最后,立案事项对董监高任职资格的影响。上交所指出,天普股份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要求公司严肃、认真对待相关事项,审慎评估立案事项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影响,密切关注事件进展。若存在相关人员不满足任职资格的情形,需立即启动相关方案维护公司治理稳定,及时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要求天普股份及相关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慎核实函件所涉事项,充分评估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明确市场预期,充分提示风险,保障公司治理合规、经营有序。公司需在收到函件后立即披露,并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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