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涉诉纠纷调解结案:债务总额从21.37亿元减至9.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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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陈家运 北京报道

2026年1月5日,安泰集团(600408.SH)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1月4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涉及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的超21亿元债务诉讼调解结案。根据调解协议,原债务总额从21.37亿元缩减至9.71亿元,还款宽限期延长至8年,安泰集团则在4亿元限额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安泰集团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调解解决了债务诉讼风险,公司可将更多精力与资源集中于主业经营,以改善业绩。

公告显示,安泰集团实控人李安民控制的新泰钢铁,曾向原债权人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借款。截至2024年10月31日,债务本金余额16.17亿元,利息约5.20亿元,本息总额合计21.37亿元。

由于新泰钢铁出现违约情形,民生银行后将该笔债权转让给芜湖信晋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信晋”),后者随即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泰钢铁偿还债务,并要求安泰集团在内的担保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受此影响,李安民持有的全部安泰集团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1.57%)被司法冻结。

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各方经过多轮协商达成共识。2025年11月28日,芜湖信晋与新泰钢铁及各担保人签署《还款协议》,核心条款包括:债务总额从21.37亿元缩减至9.71亿元,降幅超过54%;还款期限延长,宽限期自2025年6月27日起至2033年6月10日止,长达8年;豁免机制明确,若新泰钢铁按约定按时足额还款,宽限期届满后债权人将豁免剩余债务及担保人的相应责任。

作为担保方,安泰集团的责任边界也得到明确。根据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安泰集团继续在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4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告指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随着本次诉讼案件调解结案,妥善化解了安泰集团及控股股东等各相关方的诉讼风险。新泰钢铁后续将与芜湖信晋协商办理解除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 

作为山西首家民营上市公司,安泰集团2003年登陆A股后,长期以焦炭和型钢为主业。近年来,受煤焦钢市场持续震荡下行、供需失衡等因素影响,公司业绩连续多年承压。

2022—2024年,安泰集团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2.97亿元、6.78亿元和3.35亿元。

为摆脱困境,安泰集团自2024年起启动重大战略变革,将焦炭自产模式逐步转向代加工,通过稳定收取加工费的方式,规避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

进入2025年,安泰集团亏损收窄。当年前三季度,安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7.84亿元,同比下降26.55%;净亏损1.56亿元,上年同期亏损3.01亿元。

(编辑:董曙光 审核:吴可仲 校对:燕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