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少付50澳分,全屋租客收到驱逐警告!澳洲合租这些坑要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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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尔本一户合租住户险些因室友少付50澳分租金而面临驱逐。尽管其他租客已按时支付各自应承担的份额,但由于整套房屋的租金出现差额,他们仍可能受到牵连。直到收到物业管理公司的自动邮件、被警告可能采取驱逐措施时,众人才发现问题所在。

这起事件引发了外界对维州合租租客权益的关注。在租金高企、越来越多人选择合租的情况下,室友一旦拖欠租金或违反租约,其他共同承租人也可能承担相应的财务风险。

斯威本大学(Swinburne University)一项发表于《Housing Studies》的研究,访问了25名年龄介于23至39岁的维州现任及前任合租租客,揭示了共同居住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

研究记录了多种合租纠纷:一名租客因室友拒绝签署搬离文件,被迫额外承担8天租金;另一名租客因其他室友房间内发生的损坏而损失押金;还有租客直到房东威胁驱逐时,才发现室友早已停止缴租。

研究首席研究员Zoë Goodall表示,过去几年租客保障虽有所改善,但合租者仍可能因他人的欠款或房屋损坏承担责任。她认为,现行制度仍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却可能给租客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

维州租客协会社区教育律师Ben Cording解释,在共同租约下,租客可能需要对整套房屋的租金承担责任,而不仅仅是自己约定支付的部分。

换言之,即使其他室友都已付清各自的租金,只要其中一人拖欠,房东或物业管理公司仍可能依据租约向共同承租人追讨欠款。室友之间的私人分摊协议,并不一定能够免除租客对房东承担的合同责任。

搬出合租房也不代表责任自动终止。如果租客的名字仍保留在租约上,就可能继续承担相关财务责任。若要向拖欠租金的室友追讨款项,租客可能需要向裁判法院提出索赔,因为这类租客之间的纠纷通常不属于维州民事与行政仲裁庭(VCAT)的住宅租赁管辖范围。

针对这些问题,Goodall建议为合租者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支持,包括在室友暂时无力支付租金时提供帮助,并鼓励租客将彼此之间的约定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Cording则主张,创建更清晰的租约更名程序,并扩大仲裁庭处理室友纠纷的权限,让租客在搬离或发生争议时有更明确的解决途径。

维州房地产协会首席执行官Toby Balazs表示,少付50澳分可能只是一次无心的错误,他认为这类情况不足以成为发出正式通知的理由。他表示,如果进一步审查发现确有必要,协会愿意考虑加强共同租客保障。

不过,Balazs也指出,出租住房供应不足,使租客很难找到负担得起的替代住所。租客与住房联盟秘书Adu Hani同样表示,该组织曾接触过为了保住住处、不得不替室友补缴欠租的租客。住房负担能力不足,正迫使部分人选择合租,即使这可能带来经济和人际关系上的压力。

对于维州合租者而言,签约前应了解共同租约的责任范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租金分摊、押金、房屋损坏赔偿及搬离安排。若决定搬出,也应确认已按规定完成租约变更或移除姓名等手续,避免在离开住所后仍承担不必要的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