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598,证券简称:引力传媒)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涉及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收到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令两名被告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2227.6万元及相应违约金,第三名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显示,该诉讼源于2025年5月公司对宁波保税区致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一)、黄亮(被告二)及艾孟涛(被告三)提起的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当时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现金补偿2227.6万元及逾期违约金1334.3324万元,并要求被告三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京0105民初77965号],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 被告黄亮、宁波保税区致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引力传媒支付现金补偿款2227.6万元;
- 上述两被告需支付以2227.6万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自2025年7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
- 被告艾孟涛对上述两项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案件受理费43.97万元、保全费0.5万元,均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引力传媒表示,本次诉讼结果为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涉案双方是否上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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