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6-00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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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12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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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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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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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涉及特别决议,根据《公司章程》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以上通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关联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贤榕、熊丽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惠而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