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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离岸信托个税新规(7月24日税务总局公告)大白话通俗解读!

一、新规核心一句话

今后所有BVI、开曼、塞舌尔等境外离岸信托,全部纳入中国税务全面监管。再也无法利用海外架构、留存不分红的方式规避个税,信托内所有中国资产的收益变动、权属变动,都需要如实申报、依法交税。

二、四个关键场景,全部需要缴税(核心重点)

1. 将中国资产装入离岸信托,视同资产变现缴税

无论国内股权、现金、国内房产、基金等中国资产,一旦装入离岸信托,直接判定为资产变现,资产增值部分统一按照20%缴纳个税。

中国税务居民身份:次年3‑6月完成申报缴税

非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装入中国资产后的15天内完成缴税(仅限境内中国资产)

2. 信托年度收益,不分红也必须缴税

以往主流避税方式:离岸信托产生收益后留存海外、不向个人分红,以此零税负。

该操作现已彻底失效:

只要是个人控制的离岸信托、持有中国资产,无论收益是否分红、是否留存境外,每年都必须主动申报并缴纳个税。

3. 信托分红收益需正常缴税

只要受益人属于中国税务居民身份,无论信托设立主体、注册地区,依托中国资产产生的信托分红,均需依法报税缴税。

4. 信托注销、身份变更、身故传承,需即时清算缴税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必须立刻对信托内中国资产完成税务清算、结清税款:

1. 主动注销、终止离岸信托;

2. 放弃中国税务居民身份、变更为非中国税务居民身份;

3. 资产持有人身故,信托内中国资产发生权属变更。

缓冲政策:一次性缴税压力过大的,可申请分5年分期缴纳税款,逾期不再受理补办。

三、存量旧信托过渡政策(不追溯既往)

2026年新规落地前已设立的离岸信托、持有的存量中国资产,无需补缴以往年度税款。

但需在首次年度申报周期内,一次性完成资料备案:信托设立时间、历年中国资产财务报表、2025年度全套信托备案资料。

四、多人共用同一信托的计税规则

若同一离岸信托中,包含中国税务居民身份对应的中国资产,整份信托统一按照中国税务规则监管报税。

无法通过混入非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规避税负,多位纳税人独立申报、互不抵消。

五、境外已缴税款可合规抵免

离岸信托持有中国资产,若已在境外当地缴纳相关税费,可凭借合法完税凭证,在国内申报时抵扣对应税额,避免双重征税。

六、各方主体责任与违规处罚

1. 中国资产持有人、信托受益人:承担首要法律责任,瞒报、虚报、漏报税款,将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

2. 境外信托机构:必须配合中国税务申报要求,提供完整的中国资产财报、收益流水,拒不配合将影响架构合规性;

3. 中介、顾问、律所:协助违规筹划、规避中国资产税负的,将被连带追责。

七、受到影响的三大避税套路

1. 信托留存不分红、无需缴税:全面作废,中国资产产生的年度留存收益,必须按年缴税;

2. 离岸架构隐匿中国资产逃税:全面作废,税务穿透监管,税务局可直接核定中国资产真实价值;

3. 变更非中国税务居民身份逃税:身份变更前,必须一次性清算信托内全部中国资产税款。

八、全文极简总结

1. 中国资产入信托、年度存续盈利、分红变现、架构注销/身份变更,全流程监管缴税;

2. 依托离岸信托、靠留存收益规避中国个税的时代彻底结束;

3. 存量旧信托免追溯补税,但必须完成合规备案;

4. 所有持有中国资产的离岸信托,正式进入全透明、零灰色的合规监管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