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高院裁定政府须为出口煤炭排放负责

Source

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本月早些时候裁定,该州政府对燃烧出口煤炭产生的排放负有责任。这一裁决支持了丹曼、阿伯丁、马斯韦尔布鲁克和斯昆健康环境小组,该小组由两名退休科学教师带领,在与大型煤炭公司MACH能源的斗争中获胜。他们指出,大型矿业公司在开采煤炭的同时声称气候污染是他人责任的做法已不再可取,法院也同意了这一观点,认为在批准“Mount Pleasant优化项目”时,未充分考虑减少海外煤炭燃烧气候污染的条件。

然而,不到两周后,新南威尔士州州长克里斯·明斯宣布将引入特别立法,允许MACH能源将Mount Pleasant煤矿的产量提高近三分之一。这一决定绕过了州政府通常的规划审批流程和法院审查。明斯声称此举是为了保护400个工作岗位,但该煤矿已有2032年之前的运营许可。作者认为,政府此举向公众传递了错误的信号:普通民众为维护法律而进行的长期抗争,最终可能被政府推翻。

作者作为2019年“黑色夏季”山火中失去家园的幸存者,对政府继续批准煤炭和天然气项目感到愤怒。他指出,国际能源署自2021年以来就已明确,现有的煤炭、天然气和石油储备足以支撑向可再生能源转型并实现2050年全球净零排放,无需新建或扩建煤矿。作者还提到,他和九名普通公民已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起诉讼,质疑澳大利亚继续批准煤炭和天然气出口是否违反了人权。作者呼吁明斯政府超越选举和政治压力,尊重法律,并推动工人向气候友好的新产业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