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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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6-00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17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7日

至2026年3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6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3月16日10:00-17: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

(三)电话:0991-3890166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邮编:83002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6-005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善良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同意柯善良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务。

2.同意选举何宇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2026年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八一钢铁关于改选董事长及改聘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改聘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刘文壮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张志刚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相同。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2026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改选董事长及改聘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6)。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八一钢铁董事会议事规则〉〈八一钢铁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法律法规的更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

1.同意《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同意《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

详见2026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7)。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八一钢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4项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4项相关细则进行全面修订,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

1.同意《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同意《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同意《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同意《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2026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7)。

(五)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柯善良、刘文壮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提名张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2026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改选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8)。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3月17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2026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09)。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6-008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改选第九届董事会

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柯善良、刘文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柯善良、刘文壮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鉴于上述情况,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张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本次改选暂缺一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后续将依据《公司章程》,尽快完成相关补选程序。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张志刚:男,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高速线材厂厂长,热轧薄板厂副厂长、厂长、党委副书记,轧钢厂副厂长、厂长、党委副书记,公司销售部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制造管理部部长、党委副书记,兼技术开发中心主任。现任八一钢铁党委常委。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张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张志刚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常委以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6-00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或“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八一钢铁董事会议事规则〉〈八一钢铁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八一钢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4项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法律法规的更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4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全面修订,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各制度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6-01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2),公司预计2025年末净资产为-17.60亿元到-19.50亿元。上述预计数据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2025年年报披露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八一钢铁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2)。

本公告为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为充分提示以上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4条的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6-006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董事长及改聘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柯善良、总经理刘文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柯善良、刘文壮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改聘总经理的议案》,同意选举何宇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意聘任张志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上述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何宇城:男,汉族,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宝武财务部总经理,八一钢铁副董事长。现任八一钢铁董事长。

截至目前,何宇城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何宇城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以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志刚:男,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高速线材厂厂长,热轧薄板厂副厂长、厂长、党委副书记,轧钢厂副厂长、厂长、党委副书记,公司销售部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制造管理部部长、党委副书记,兼技术开发中心主任。现任八一钢铁党委常委。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张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张志刚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常委以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