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 1 日,国务院837 号令《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正式落地,这是我国对外投资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将境内居民个人正式纳入对外投资监管框架,新增境外投资安全审查,技术、数据跨境流动也被纳入监管范围国家行政法…。
注意:新规仅把个人纳入监管框架,但居民个人对外投资的具体操作细则,发改委、商务部还未出台,居民个人身份判定(并非只看国籍,参考户籍、习惯性居住地、经济利益中心)、个人对外投资办理流程等关键内容目前尚不明确中华人民共…。普通个人每年 5 万美元便利化换汇额度依旧执行,灰色跨境资金出海渠道进一步被封堵。
针对已经取得澳洲永居 PR、或者已经入籍澳洲的华人,如果想要把国内大额资产合法转移出境,不能依靠年度 5 万美元换汇,可启用早已存在的移民财产对外转移(移民转移)法定通道,该制度源自 2004 年出台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分两大类
- 移民财产转移(移民转移) 适用对象:拿到澳洲永居 PR 的中国公民,或是已经加入澳洲国籍的原中国公民。
- 一生仅限申请一次,需要一次性申报全部拟转移资产,不能分批多次申请;资产必须是获得永居 / 入籍之前取得的境内合法财产,移民之后才在国内取得的资产,不能走该渠道转移;
- 办理前提:需要完成国内户籍注销;财产必须来源合法,不存在债务、产权纠纷,提供完税等全套证明;
- 汇出规则:20 万人民币以内可以获批后一次性汇出;超过 20 万执行一次申请,分步汇出:首次最多汇总额一半,满 1 年后再汇剩余部分的一半,满 2 年后汇完尾款;
- 受理部门:向移民前原户籍所在地的外汇管理分局提交申请,大额资产还需要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国家外汇管…。 实操网友经验提示:建议先完成全套资料预审,确认材料通过,再注销户籍,避免注销户口之后审核不通过,资产无法转移。
- 继承财产转移(继承转移) 仅限已经取得外国护照(外籍)人员办理,仅用于处理继承得来的国内遗产;不同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分开多次申请;仅持有 PR、保留中国护照的人员,不能办理继承转移。
补充区分:入籍之后,凭借外籍身份在境外取得的非继承类财产,不适用这套移民转移规则;如果入籍 / 拿 PR 之后,仍然使用原来国内身份证在国内新取得财产,这部分资产也无法通过移民转移通道汇出。
对澳洲华人现实提示
- 移民财产转移是合法通道,但门槛高、材料繁琐,一生只有一次申请机会,申报时要把全部符合条件资产一次性上报,漏报之后无法二次补申请。
- 837 号令是规范居民个人主动对外投资行为,不等于修改移民财产转移规则;移民财产转移依旧沿用 2004 年外汇管理相关旧规执行。
- 各地外管局实操尺度存在差异,办理前务必向原户籍地外汇分局确认最新材料清单;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大额资产申请会额外启动监察询证流程宁夏政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