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116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5,302股(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5,30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独立董事阮春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9)。
4、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
5、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2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0、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1、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2、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3、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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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相关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人数为41人,实际归属25,302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股权激励对象人数为41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11月24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5,302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不涉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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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315,196,071股增加至315,221,373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11月4日出具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5]D-0021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11月3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缴款合计人民币766,557.0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5,30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41,255.03元。
2025年11月14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0,044,774.94元,公司2025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1.24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315,221,373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302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0%,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117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
不调整“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84.44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84.44元/股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4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315,196,071股变更为315,221,373股。经计算,本次股本变更后“奥维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转债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奥维转债”在本次发行后,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4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315,196,071股变更为315,221,37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调整计算过程及结果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4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以30.2963元/股的价格向41名激励对象归属共25,302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315,196,071股变更为315,221,373股。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84.44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30.2963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0080%(25,302股/315,196,071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84.44+30.2963×0.0080%)/(1+0.0080%)=84.44元/股。
综上,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奥维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84.44元/股,故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不调整“奥维转债”的转股价格。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奥维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0-82255998
电子邮箱:investor@wxautowell.com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