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96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184,937,589.17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上诉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兴中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公司主要诉讼请求。截至目前,本案已进入二审程序,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及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前期情况
公司因与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利”,被告一)、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利”,被告二)的合同纠纷,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兴中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84,937,589.17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嘉兴中院已于2025年8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案号为(2025)浙04民初49号,判决结果支持了公司的主要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二、诉讼本次进展情况
因不服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浙04民初49号民事判决,被告一、被告二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二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0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相关通知,该上诉案件已获受理,案号为(2025)浙民终1012号,定于2025年11月12日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二审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及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