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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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926,8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00%,本次回购股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应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

● 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不超过4,500,0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95%),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926,8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00%,本次回购股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应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否则公司将根据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3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一、出售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6年2月13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和要求,公司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出售不超过4,500,0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95%)。出售价格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出售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出售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公司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公司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出售方式、出售数量、出售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计划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报告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回购股份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转让的,公司将根据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本次拟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如完成本次出售计划,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将由6,926,800股变更为2,426,800股,持股比例由3.00%变更为1.05%(最终以出售期限届满或者出售计划已实施完毕时公司实际出售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3、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出售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4、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劲龙先生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股份9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叶建平先生于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股份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苏庆儒先生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林炜先生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股份1,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上述减持均依据公司2025年9月4日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执行。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出售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出售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