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6000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获93.56%赞成票

Source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7,证券简称:歌华有线)今日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宣布公司于1月1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获得93.56%的赞成票支持,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15日在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三层第九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章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4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7,812,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161%。公司15名在任董事中11人列席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张大钟、张军(物资学院)、张军(快手科技)、王云海通过视频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丁颖磊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议案表决结果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40,581,999 93.5566 37,032,294 6.4090 197,970 0.0344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9,729,007 34.6370 37,032,294 65.0153 197,970 0.3477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刘彤彤、叶林梅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本次议案的通过为歌华有线调整募集资金投向提供了决策依据,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