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ST逸飞(维权) 公告编号:2026-005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5条规定,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事项尚在推进中,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并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有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主要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内控整改工作,对前期内部控制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巩固提升,落实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已系统性的实施一系列整改措施,并进一步强化业务流程监控、健全长效反馈机制、深化全员专项培训等举措,确保内控体系长效运行。同时,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保持充分沟通协作,切实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的专业性、规范性与运行实效,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力争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公司常态化开展合规专项培训,确保培训内容紧贴监管动态、业务实际与信息披露要点,通过持续传导合规理念、明晰权责要求、解析违规后果,切实增强关键岗位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意识。
3、公司持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监管要点,主动向监管部门汇报整改进展,并认真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司运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5条规定,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事项尚在推进中,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