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中评会23日决议开除彰化县长参选人邱建富党籍。邱建富24日回应,自己早在今年6月初就已正式递交退党申请书,如今再被宣布“开除”,根本是多此一举,也质疑民进党此举背后另有政治算计。
邱建富表示,退党与除名最大的差别,在于未来重新入党的资格,自己早已主动退党,民进党又透过党纪程序开除,“如果只是为了处理党籍,根本没有必要多这一道程序。”
邱建富指出,民进党立委林宜瑾今年7月遭台南地院一审判刑7年、褫夺公权4年,到现在还没停权;侨委会委员长徐佳青涉及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案件,监察院认定违反利益冲突回避规定并裁罚10万元(约4486.8澳元),相关党纪程序也尚未作成实质处分;相较之下,彰化县前议员江熊一枫因案遭起诉、案件尚未判决,民进党彰化县党部8月却已决议停权2年。
邱建富说,自己不会再把时间耗在民进党的党内斗争上,但相关党纪标准是否一致,值得外界检视。
对此民进党彰化县党部指出,是依党规处理。党内人士指出,党员自行退党随时可申请重新入党,但若被开除党籍,则需五年后才能重新递件申请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