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平潭兴证鑫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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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25-051

债券代码:252240 债券简称:23江南01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平潭兴证鑫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8年4月19日,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变更及签署合伙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与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兴证创新”)、伍文祥共同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一一平潭兴证鑫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兴证鑫泽基金”),兴证鑫泽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的《江南水务关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4)。

2018年7月23日,兴证鑫泽基金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披露的《江南水务关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9)。

2018年12月19日,合伙人伍文祥将占兴证鑫泽基金1%的出资份额(认缴出资额150万元人民币)以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新合伙人赵娜。2018年12月24日,兴证创新完成了合伙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披露的《江南水务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5)。

2019年3月18日,合伙人赵娜将占兴证鑫泽基金1%的出资份额(认缴出资额150万元人民币)以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兴证创新。2019年3月21日,兴证创新完成了合伙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披露的《江南水务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2)。

兴证鑫泽基金于2019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备案编码为SCX4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的《江南水务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3)。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平潭兴证鑫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期的议案》,同意延长兴证鑫泽基金投资期至2023年12月31日,退出期顺延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江南水务关于延长平潭兴证鑫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二、本次延长退出期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兴证鑫泽基金出具的《平潭兴证鑫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平潭兴证鑫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第十一条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投资期为2019年4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退出期为2年;根据合伙企业经营需要,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退出期可适当延长2年,但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情况提前终止本协议和清算合伙企业的除外”。执行事务合伙人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根据合伙企业经营需要,现决定将平潭兴证鑫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退出期延长2年至4年,即产品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三、延长退出期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兴证鑫泽基金整体运作情况,且部分已投项目暂未退出,本次延长兴证鑫泽基金退出期有利于更好地为项目寻求合适的时机和方式退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从而保障合伙人利益。

本次延长兴证鑫泽基金退出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