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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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1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3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上午10点在总部61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武超;独立董事梁杰、王世权采用通讯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郑运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7)。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7)。

3.审议通过《关于全胜热电项目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金属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胜热电项目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金属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8)。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9)。

三、其他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胜热电项目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金属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1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

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石成忠先生辞职报告,石成忠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石成忠先生原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6年9月10日),本次辞职后石成忠先生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石成忠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成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

石成忠先生在任职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梁杰女士的辞职报告,梁杰女士因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梁杰女士原定任期至2026年7月2日,本次辞职后梁杰女士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梁杰女士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过半要求;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等。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梁杰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梁杰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

梁杰女士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董事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

经征得本人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刘佳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选举独立董事

经征得本人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补选李佳宁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李佳宁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已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其个人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上述补选议案若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候选人任职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相关董事会委员会事前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我们经审阅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刘佳辉先生、李佳宁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若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候选人任职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们同意提名刘佳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佳宁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非独立董事石成忠先生、独立董事梁杰女士辞职报告。

2.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佳辉,男,满族,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华润新能源东北分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助理部长;华润电力东北大区人力资源部助理总经理;华润电力东北大区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惠天热电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佳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佳宁,女,汉族,199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会计专业副教授,已参加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曾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后。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截至目前,李佳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1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胜热电项目压力容器安全性能

和金属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投资项目沈阳全胜2×350MW热电项目锅炉、汽轮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造、安装阶段的安全性能质量检验工作,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决定委托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开展该项目重要设备的安全性能及金属监督检验工作。

本次交易价格为294.3620万元,主要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汽轮机主要部件、发电机主要部件等现场设备安装前制造质量的金属监督检验工作,以及现场安装质量抽检。本次技术服务将委托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科学”)来实施。本次交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全胜热电有限公司全权承接与实施。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0%,经测算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公司与同一相关关联人交易金额累计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胜热电项目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金属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名称: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40号华能河南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光;

注册资本:600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7月30日;

主营业务:能源科学技术研发与创新、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

股东结构:华润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持股80%,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原董事王化冰(离职时间未超过12个月)担任润电科学的董事,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润电科学资产总额24,646.38万元,净资产8,761.85万元,负债总额15,884.5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265.59万元,利润总额4,605.53万元,净利润4,126.8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润电科学资产总额20,289.35万元,净资产8,854.95万元,负债总额11,434.40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8,801.01万元,利润总额224.49万元,净利润93.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润电科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润电科学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金属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汽轮机主要部件、发电机主要部件等现场设备安装前制造质量的金属监督检验工作,以及现场安装质量抽检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294.3620万元,经过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综合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得分后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就上述交易拟定了服务合同待签署。本次交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全胜热电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沈阳全胜热电有限公司

乙方: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沈阳全胜2×350MW热电项目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金属监督检验技术服务采购

1.服务方式: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现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汽轮机、发电机、主要钢结构等重要受监金属部件等监检工作。

2.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肆万叁仟陆佰贰拾元整(小写:¥2,943,620.00);不含税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柒万柒仟元整(小写:¥2,777,000.00);增值税税率为6%。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调整本合同税率并按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发票,同时按“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原则调整合同含税价格。

3.收到检验方履约保函后,检验方按合同要求提供的符合规定的经委托方财务部门同意的等额专用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委托方向检验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4.#1 机组检验结束,提交检验报告,并经委托方认可、提交符合规定的经委托方财务部门同意的等额专用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5.#2 机组检验结束,提交检验报告,并经委托方认可、提交符合规定的经委托方财务部门同意的等额专用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6.#1、#2 机组均通过168小时试运一年后,无检验问题,并经委托方认可、提交符合规定的经委托方财务部门同意的等额专用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7.本合同生效后,非因委托方过错,检验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或因检验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按合同总价2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规范沈阳全胜2×350MW热电项目锅炉、汽轮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造、安装阶段的安全性能质量检验工作,确保项目安全性能与质量水平全面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为项目稳定投产、安全运行筑牢基础。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保证。

七、与同一相关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与同一相关关联人十二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全胜热电项目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金属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为规范公司全胜2×350MW热电项目锅炉、汽轮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造、安装阶段的安全性能质量检验工作而展开的。该等检验工作是热电项目设备安全合规投运的法定必要环节,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质量、生产运营安全及后续合规验收,系公司项目建设所需,具有充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是在经过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综合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得分后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方的前提下形成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其他

为提高办理效率,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在前述交易限定条件内,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本次交易,包括与关联方商洽具体实施事宜、签订相关合同等。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1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3.00属于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以下规定提前进行会议登记;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不必登记。

2.登记方式

登记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电子邮件、信函封面请注明“股东会”字样。登记需出示的资料同下文“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的要求。

3.登记时间

2026年3月31日-4月1日9:00至16:00(电子邮件、信函以收到日为准)。

4.现场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审计与法律合规部。

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接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提前登记,现场核验原件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参会当天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进入会场。

(二)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05512

邮 箱:htrd2012@126.com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三)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2”,投票简称为“惠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注:采取电邮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电邮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