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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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63元,共计募集资金831,265,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375,9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9,889,1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2,500,000.00元和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7,432,602.0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56,497.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575.8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6年1月5日-6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3,575.88万元。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575.8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置换过程中误将未到期票据置换入公司一般户,导致公司误置换2,028,850.56元。公司在发现该问题后,于置换次日立即将误置换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相关设备分别于2025年8月、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满1年,无法比较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小区荣吉路”,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758号”;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详见下表。

  二、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地址、《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的相关手续,并且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0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维,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琦,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祝琪梅,201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收费将依据公司组成部分规模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天健所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其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前期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0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部分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上述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上述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15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另外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当年适时安排向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整体融资安排,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拓智能”)和XIASHA VIETNAM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夏厦越南”)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合计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04月0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夏拓智能

  1、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062922369D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夏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龙庄路877号(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控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长石东街1-6幢)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夏拓智能100%股权,夏拓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夏拓智能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事项。

  4、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夏拓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夏厦越南

  1、被担保人名称:夏厦越南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SHA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时间:2024年8月23日

  注册编号:3703240811

  法定代表人:夏挺

  注册资本:VND206,927,500,000 (折合810万美元)

  经营范围:球轴承、齿轮、变速箱、控制和传动部件的制造和销售;

  注册地址:越南平阳省土龙木市和富坊平阳工业服务都市联合区富新工业园区(C-X16)

  2、 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夏厦越南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事项。

  4、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夏厦越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拟授权事项,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在审批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根据经营业务需要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协议主要内容,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且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5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0.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94.13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38%。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2025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19.2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3,369.1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合计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公司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19.28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292.11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82.18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日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18万元。

  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3,369.11万元。

  3、 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针对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88.39万元,剔除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388.39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88.3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389号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其中议案5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作为2025年度股东会的一个议程,但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09:30~11:30;13:30~16: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389号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文杰

  联系电话:0574-86570107

  传   真:0574-86593777

  电子邮箱:xiashajingmi@chinaxiasha.com

  2、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6;投票简称:夏厦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6年05月1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非累积投票提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4日(星期五)15:00-16: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4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wvU03hXFT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6年0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4)。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4月24日(星期五)15:0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4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夏建敏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夏挺先生,财务总监邱麟凯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波杰先生,独立董事刘光斌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4日(星期五)15:0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vU03hXFT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顾文杰

  电话:0574-86570107

  传真:0574-86593777

  邮箱:xiashajingmi@chinaxiasha.com

  五、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0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04月0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情况,有助于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进而更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35,359.4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9,123,170.6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无需提取盈余公积金,2025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9,123,170.66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31,046,032.59元,扣减当年分配股利10,106,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1,816,861.93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772,857.75元。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战略实施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基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维护股东利益及公司稳健经营等方面的考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未来利润分配的需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经审慎考虑,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进而更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积极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努力提升公司业绩,并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股东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2026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2026年拟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6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3、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担任的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综合确定,按月发放;月度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月度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对应考核周期发放。2026年年度绩效薪酬将在2027年初根据初步核算的考核结果进行预发,预留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支付,最终绩效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评价确定。

  上述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