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正进一步加强对海外投资者购买住宅土地后的合规监管。澳洲税务局(ATO)持续扩大针对海外买家“囤地不开发”的审查行动,违规者不仅可能面临高额罚款,部分情况下相关房产还可能被要求出售。
最新案件中,中国公民Fengqin Li因购买住宅空地后未按规定期限建房,被联邦法院处以50.8万澳元民事罚款,相关土地也受到冻结措施限制。
涉案土地位于墨尔本Berwick,目前地址为8 Rogers Close。法院文件显示,Li获批购买该住宅用地时,被要求在批准后的4年内完成住宅建设,但她并未履行这一条件。
根据澳洲现行外国投资规定,海外投资者获准购买住宅空地后,通常需要在4年内完成住宅建设,且在建成前一般不得出售土地。政策目的在于确保海外资本能够增加住房供应,而不是单纯购买土地后长期持有、等待升值。
在Li的案件中,ATO曾主动联系她了解土地开发情况。她最初有所回应,但随后停止与税务局沟通,也没有采取实际措施建设住宅。
法院认定,她在超过6年半的时间里涉及2300多项违规行为,最终判处50.8万澳元民事罚款,并另令其支付约5.08万澳元法律费用。法院同时对涉案土地采取冻结措施,以防止案件处理期间资产被出售。
ATO在调查中还发现,Li名下另一处住宅物业存在未缴清的住宅空置费,并在相关土地上登记法律押记,以保障相关欠款能够得到追偿。
ATO表示,这并非个案。截至目前,针对海外投资者违反外国投资规定的合规行动已处理217起违规案件,其中包括推动出售111套住宅物业。
ATO助理专员Jennifer Moltisanti表示,这起案件向海外投资者释放了明确警示:获准在澳洲购买住宅土地后,并不意味着可以长期闲置。投资者必须遵守审批时附带的各项条件,即使人在海外或不再配合ATO调查,相关法律义务也不会因此消失。
此次监管行动重点之一,就是打击所谓的“囤地”,即海外投资者购买住宅空地后,没有按照批准条件及时开发,而是长期持有土地。
政府认为,这类行为可能使原本能够进入住房市场的土地无法及时用于住宅建设。因此,ATO正通过数据匹配等方式主动寻找潜在违规物业,而不只是依赖投资者自行申报。
如果海外投资者违反外国投资规定,可能面临行政罚款、民事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在特定违规情况下,政府还可以要求出售相关资产。
因此,此轮整治的重点并不是禁止海外买家购买澳洲住宅土地,而是强调“获批后必须按条件开发”。对于符合规定的住宅空地、新房等投资,海外投资者仍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并接受审批,但必须履行相应义务。
目前,澳洲对海外人士购买现有住宅的限制也较为严格。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期间,外国人士通常不得购买澳洲现有住宅,但存在有限例外;与此同时,符合条件的住宅空地、新房等投资仍有相应规定。
Fengqin Li因违规被罚50.8万澳元,而ATO在2024–25财年还处理了217起外国投资违规案件,其中111套住宅被处置。这些案例都显示,澳洲政府正在加强对海外买家住宅投资的监管。
对于海外投资者而言,获批买地只是第一步,后续能否按照审批条件及时开发建设,同样关系到投资是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