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斯班一名63岁男子Stephen Allthorpe日前在Wooloowin的Shaw Park遛狗时,因停车场已满将车停在旁边草地上,约40分钟后被市议会执法人员开出345澳元罚单。他认为现场没有任何停车禁令标识,对罚单感到不解,直斥市议会“贪婪”“宰人”,目前已提出异议。
Allthorpe每周日都去该公园遛狗,本月早些时候因停车场已满且未见相关指示牌,便停在正规车位旁的草地上。几周后才收到邮寄罚单,违规描述涉及违反市议会关于标志、通知、标线的相关规定。他困惑的是,若该区域禁止停车,为何现场没有明确告知司机。
Allthorpe表示,若当时有清晰标志绝不会停在那里。他认为在停车位已满的情况下,自己仅停车约40分钟,345澳元罚款极不合理,甚至指责市议会“贪婪”,质疑为何不增加停车位而是通过罚款解决问题。目前他已向市议会提出异议。
在昆州,自然绿化带及部分公共道路路边通常存在停车限制,具体是否违规取决于停车地点性质、当地规定及是否属于绿化带等因素。
类似争议在澳洲多地持续引发讨论。例如,住宅区停车位不足,但市议会却对停在草地或绿化带上的车辆开罚单。Logan当地居民也因狭窄道路停车面临111澳元罚款,形成“不停车没地方停,停车又可能违规”的现实困境。
自然绿化带看似路边草地,但在澳洲多地区通常承担行人通行、公共设施、排水及城市绿化等功能,停车可能造成损坏。Allthorpe认为处罚与行为严重不成比例——仅停车约40分钟便被罚345澳元,这也是他选择申诉而非缴纳罚款的原因。
这起事件的核心矛盾在于:停车位不足与严格执法之间的冲突。对司机而言,停车合法性不仅取决于是否有“No Parking”标志,还需考虑停车地点本身的性质。停车场已满并不意味着获得在其他区域停车的许可,但若收到罚单,可通过当地市议会复核或申诉程序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