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览:巨额汇款引发母子对簿公堂
一名中国留学生徐先生(Allen Xu,29岁)从母亲马继云(Jiyun Ma)处获得约1800万澳元,原定用于悉尼房地产投资,却将大笔资金挥霍于整容手术、奢侈品珠宝、汽车及豪华公寓。维州高等法院及上诉法院近日裁定,徐先生须向母亲偿还近500万澳元,并返还两处房产。此前他声称款项为“赠与”,但该主张被两级法院一致驳回。
资金流向:从“投资委托”到奢侈消费
马女士从未踏足澳大利亚,其转账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2020年:汇款500万澳元,用于支持儿子完成悉尼大学经济学硕士后,通过创业创新投资签证移民澳大利亚。
2021年4月:转账近200万澳元,购置悉尼Haymarket一处价值180万澳元的房产,产权登记在马女士名下。
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从中国和加拿大银行分九次转账,共计约1113万澳元,委托儿子代为投资房地产。
然而,徐先生并未按指示投资,而是将资金用于:
眼睑整容手术;
奢侈品珠宝与高档汽车;
悉尼Wentworth Point的一套豪华公寓;
剩余资金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未告知母亲。
东窗事发与道歉信风波:微信自白成关键证据
2022年6月,马女士察觉真相后要求追回资金。徐先生向叔叔彭先生求助,寻求撰写道歉信的建议。其间,他通过微信发送了多份手写草稿,其中包含大量自我贬损的表述:
第一稿:“当您辛苦赚来的财富抵达澳大利亚后,我变得傲慢……我知道那是您的财产。您说得对,我只是虚荣。”
第二稿(经叔叔指导修改):“我是个贪婪的人、不诚实的人、道德败坏的人,也是个非常糟糕的人……我用的是你的钱。彭先生教育了我之后,我感觉自己像个贪污者,对此深感后悔。我知道这些事情不属于我,这笔钱也不属于我,而且我根本没能力赚到那么多钱。”
叔叔彭先生曾提醒他,单纯道歉不够,还需解释为何对母亲撒谎——例如,他谎称以父亲名义开户,实则以自己名义开户;将美元擅自兑换成澳元;尚有35万澳元去向未说明。
2022年6月底,徐先生发出第三封道歉信,并签署委托书,授权母亲操作其银行账户和投资账户。随后,母亲将他赶出公寓。他向母亲发送消息,承认Haymarket和Wentworth Point的房产为“你的财产”,并承诺“再也不会让你难堪”。
法庭抗辩与驳回:眼部手术、“赠与”主张均未获采信
在诉讼中,徐先生提出多项抗辩,但均被法院逐一驳回:
关于赠与主张:他援引2016年母亲与加拿大亲戚的谈话——当时母亲重病,曾表示若自己去世,钱财归儿子所有。但法院指出,该声明具有条件性(仅当母亲去世才生效),且此后母亲康复,从未实际转账,不能作为本案款项的赠与依据。
关于签署委托书的压力:他声称因母亲和叔叔的巨大情感压力,迫于无奈签署委托书。法院认为,其后续主动发送“房产是你的财产”等消息,与“被迫”说法矛盾。
关于眼部手术影响:他称眼睑手术导致视力受损,无法阅读第二稿道歉信。但法院查明,手术在写信前三周进行,而他既能手写第一稿,却“无法阅读”第二稿,此说法“难以置信”。
上诉法院最终认定,微信自白、房产证、银行记录及交易文件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
判决结果:偿还近500万澳元并返还两处房产
2025年6月,一审法官大卫·克罗夫特裁定:
徐先生须向马女士偿还3,120,445.72澳元,另加989,063.04澳元利息;
Haymarket和Wentworth Point的两处房产以信托形式归马女士所有,徐先生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将产权转移至其名下。
马女士的索赔范围仅限于2021—2022年转账的1110万澳元,未包括2020年用于签证的500万澳元及海伊市场房产的200万澳元。
上诉法院于2026年8月31日维持原判,驳回徐先生全部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