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80,证券简称:精进电动)于2026年2月13日发布公告,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059号)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公司强调,截至本回复公告之日,2025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所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均为未经审计的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财务数据以后续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年报为准。
公告显示,精进电动2025年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配套国内车企的电驱动系统随着客户车型上市和持续增量。回复函详细披露了第一大客户的合作情况,该客户自2012年起与公司保持业务合作,自2021年公司上市以来,其销售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客户排名持续上升。2025年,该客户跃升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对其销售收入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50%以上,贡献毛利占全年毛利的较大份额,是公司2025年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司为该客户配套的新能源新车型自2024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投放市场,2025年销量快速增长,官方指导价在18万元-30万元之间,2024年上牌量1,800余台,2025年上牌量达39,000余台。公司是该车型电驱动系统的唯一供应商,2026年将继续配套该车型。
公司自2021年上市以来对该客户的营业收入排名如下:
| 年份 | 营业收入排名 |
|---|---|
| 2025 | 1 |
| 2024 | 2 |
| 2023 | 2 |
| 2022 | 3 |
| 2021 | 6 |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变化较大的问题,公司表示,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34%左右,其中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和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分别占全年同类业务总收入的29%左右和74%左右。第四季度实现净利润占全年净利润的50%左右,主要由于毛利率较高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在第四季度较为集中所致。
第四季度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主要来自国际头部整车企业(客户A)、北美造车新势力企业(客户B、D、E)和北美知名船机系统企业(客户C),这五家客户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占第四季度该类收入的95%,具体占比情况如下:
| 客户 | 占第四季度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的% |
|---|---|
| 客户A | 32 |
| 客户B | 30 |
| 客户C | 15 |
| 客户D | 13 |
| 客户E | 5 |
| 合计 | 95 |
公司解释,上述收入确认主要因北美客户受当地政策调整影响(如美国OBBBA法案对新能源汽车补贴及市场准入的修订),部分产品开发项目在第四季度集中终止。公司已完成相关开发工作并交付成果,客户验收通过且款项已收取或无回款风险,因此在项目终止时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同时对比了同行业公司的会计政策,认为自身收入确认政策与行业一致。
此外,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新能源电驱动系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40%,主要受第一大客户收入增长拉动,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81%左右。公司强调,相关收入确认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管理规定,不存在真实性、跨期及非常规性收入确认等异常情况。
在非经常性损益方面,公司2025年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等项目,其中取得工信部补助款1.21亿元,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8,450万元。公司表示,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构成与往年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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