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欣欣犯敲诈勒索罪一审获刑12年,苏享茂哥哥回应 | 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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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被告人翟某某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翟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翟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红星新闻了解到,判决中的翟某某系此前引发广泛关注的翟欣欣。该判决作出后,2025年9月19日中午,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通过中间人回复红星新闻的问询时表示:“八年来总算有了结果,我们只想安安静静的,我们也累了。”

翟欣欣犯敲诈勒索罪一审获刑12年,苏享茂哥哥回应

▲翟欣欣和苏享茂(资料图片)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7年9月7日凌晨,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在微博上发遗书,称是隐瞒有婚史的前妻翟欣欣逼死自己,翟欣欣以举报他个人漏税、名下公司灰色运营等为要挟,向他索要1000万元,并称自己在与翟欣欣短暂的5个多月的交往过程中,为其购买了别墅、豪车、钻戒等。2017年9月7日凌晨5点左右,苏享茂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翟某某与被害人苏某某确定恋爱关系。同年5月,二人购买海南省房产一处,总价319万余元,苏某某支付购房首付款199万余元。同年6月7日,二人登记结婚。7月至9月间,翟某某提出离婚,以举报苏某某及其经营的公司相要挟,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并要求海南房产归其所有。7月18日,苏某某被迫支付翟某某660万元,后将海南房产的购买人变更为翟某某。翟某某获得上述财物后,仍多次威胁苏某某,索要剩余钱款,2017年9月7日,苏某某坠楼身亡。翟某某已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经审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因被害人苏某某死亡而造成的丧葬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在案证据显示,翟某某与苏某某婚姻关系仅存续42天,二人无夫妻共同财产,翟某某索取的系苏某某个人财产。翟某某不存在离婚时申请补偿、损害赔偿的民事请求权基础,为索取财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法院综合考虑翟某某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予以量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所主张的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均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