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06,证券简称:莱宝高科)近日发布公告,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披露。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仅在2022年收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且已妥善回复。
公告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鉴于公司拟开展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截至公告披露日最近五年的监管情况进行了自查。
自查结果显示,在处罚方面,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在监管措施方面,公司仅在2022年3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91号),该关注函要求公司对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财务数据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等进行说明。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分析核查,并与审计机构和相关独立董事沟通,就关注函所提问题进行了回复,回复公告于2022年4月6日披露(公告编号:2022-015)。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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