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珀斯北部杀害父亲的32岁男子,近日在法庭上被裁定不构成谋杀罪,原因是其案发时处于精神失常状态。这一判决来自西澳最高法院,也再次引发社会对精神健康问题的关注。
案件主角David Nadi Lamie Moussa承认自己曾多次刺伤72岁的父亲,并在继母试图制止时将其伤害。

事件发生在去年2月,地点位于Clarkson的家中。庭审期间,他以精神失常为由,对谋杀和严重伤害两项指控均表示不认罪。
在周五的判决中,法官Terence Palmer指出,被告当时确实有杀害父亲的主观意图,但这一行为是源于精神病性妄想,因此最终裁定其在法律上不构成谋杀。同时,他也被判定不构成对继母生命安全的危害罪。
法庭此前听取了精神科医生Adam Brett的证词。Brett表示,被告可能是在药物作用与压力叠加下出现精神病性症状,并在这种状态中认为杀害父亲是“道德上正确”的行为。庭审还透露,被告于2025年1月开始服用抗精神病药物,但药效需要时间显现。
检方指出,被告从昆士兰驱车返回西澳,在家中等待父亲结束假期归来长达六天,随后在屋外用一把日本厨刀行凶。案发过程中,他还向父亲道歉。法官表示,这一细节显示出其内心的矛盾与痛苦,“毫无疑问,他对此感到悔恨,这起悲剧将伴随整个家庭一生。”

检察官Kim Jennings
案件还披露,被告长期服用用于治疗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ADHD)的药物dexamphetamine,同时使用通过网络获得的医用大麻以缓解克罗恩病症状。
庭审中播放的邻居监控视频以及报警录音,还原了案发经过。在拨打紧急电话时,被告直接表示:“我杀了我父亲。”当被问及原因时,他称是“想起了童年时父亲对他的所作所为”。
然而,精神科评估结果显示,他成长经历正常,并没有任何受虐待的证据,其相关记忆属于持续性妄想。
案发前,被告曾将年仅6岁的同父异母妹妹带离屋内,称不希望她目睹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随后他返回屋内,告知父亲和继母自己打算杀人。当父亲试图查看孩子情况时,被告尾随并实施袭击,最终在车旁将其多次刺伤。事后,他主动拨打了急救电话。

在庭审结束时,家属向被告挥手并送上飞吻,这一画面令人唏嘘。案件的下一步将在今年7月继续审理,届时法庭将决定他是否适合在监管条件下重新回归社会。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场家庭悲剧,也再次提醒公众:精神健康问题若未被及时识别和干预,可能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