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逸影视”)2月13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嘉逸”)涉及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获得二审裁定。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这意味着此前一审判决的842.16万元金额暂不生效,对公司2025年利润无影响。
公告显示,南通嘉逸与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曾于2025年9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南通嘉逸支付返还履约保证金、延迟交付违约金、实际损失等共计842.16万元(包含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因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存在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重审。
金逸影视表示,由于本案被发回重审,一审判决效力暂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对公司2025年利润无影响。但相关诉讼结果对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及前次诉讼进展。其中,单笔涉案金额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未结诉讼中,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金逸影视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360万元)处于一审尚未判决阶段。前次披露的重大诉讼中,包括公司与华宇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尚未判决)、与重庆市汉基伊达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尚未判决)等多起案件仍在推进过程中。
金逸影视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部分)
| 序号 | 起诉方 | 被起诉方 | 案由 | 受理法院/仲裁委员会 | 涉案金额(万元) | 进展 |
|---|---|---|---|---|---|---|
| 1 |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360 | 一审阶段,尚未判决 |
| 2 |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诉) 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反诉) |
华宇集团有限公司(本诉)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反诉)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本诉:200 反诉:180.59 |
双方均上诉,二审尚未判决 |
| 3 |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汉基伊达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1,363.69 | 一审阶段,尚未判决 |
| 4 | 厦门金逸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卓然影业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501.79 | 双方同意调解,2025年11月收到《调解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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