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领域推出重要改革,银行取款超5万元将不再需要登记!
依据新规要求,2026 年1月1日起,银行将取消个人取款 “一刀切” 问询模式,转为按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涉及较高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银行将强化尽职调查措施,核实资金来源及用途;低风险情形下则适用简化办理程序。
中央财大绿色金融研究院特邀高级研究员李庚南对金融研究院表示,新规充分吸纳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回应了民众呼声,也使得客户尽职更到位、反洗钱更精准有效,有助于重塑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模式,更好地平衡金融安全与服务便利的关系,体现了“金融为民”的精髓。
根据风险等级采取不同措施
取款超5万元不再需要登记
11月28日,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预防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取消了“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的规定,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保持了一致。
根据《办法》,金融机构应当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了解客户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涉及较高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必要时可以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洗钱风险管理措施。涉及较低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根据情形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
《办法》指出,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确保足以重现每笔交易,以提供客户尽职调查、监测分析交易、调查可疑交易活动以及查处洗钱、恐怖融资案件所需的信息。
《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根据客户尽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及时评估客户风险,划分风险等级,确定不同风险等级客户的定期审核频次和方式。对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金融机构应当至少每年进行1次审核。
《办法》不仅适用于银行类机构,还涉及证券、保险、信托、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多类金融机构。例如,证券公司办理经纪、资产管理、信用交易类等业务,保险公司订立人寿保险及其他投资性质保险合同时,信托公司在设立信托或者为客户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时,均应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莫开伟对金融研究院表示,《办法》的核心是“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原则,强调在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同时,平衡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也就是坚持两个原则:一是风险导向原则,金融机构需根据客户特征、交易性质及风险状况,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尽职调查措施,避免过度或不足的防控。二是防控与服务平衡的原则,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金融服务流程,避免因过度合规影响客户体验。”莫开伟进一步分析称。
个人“取款自由”了?
哪些情况取钱还可能被银行问询?
取消“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对现金存取业务不管了。新规并非放松监管,而是通过精准识别风险优化管理方式。
《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金融机构结合客户特征、业务关系或者交易目的和性质,经过风险评估且具有充足理由判断其洗钱、恐怖融资风险为低风险时,根据情形采取适当的简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当怀疑客户或者交易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高风险情形的,金融机构不得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
根据《办法》第二十八条,对于洗钱、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情形以及高风险客户,金融机构根据情形采取相匹配的下列一种或者多种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一)获取业务关系、交易目的和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的相关信息,必要时,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材料并予以核实;(二)通过实地查访等方式了解客户的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三)加强对客户及其交易的监测分析;(四)加强对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信息审查;(五)与客户建立、维持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办理业务,需要获得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办法》强调,金融机构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后,确需对客户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的,可以对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规模、交易频率、办理业务类型等实施合理限制,认为客户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超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的,应当拒绝办理业务或者终止已经建立的业务关系。
“银行负有反洗钱、反诈等资金安全义务,当银行觉得客户资源来源或取款用途存在问题或可能隐藏风险时,同样可对客户资金来源和取款采取措施了解、核实交易背景,一旦有合理理由怀疑涉嫌洗钱和相关犯罪的情况,可及时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莫开伟指出,新规并不意味着取款的绝对自由和不受银行询问以及查实,这是一种相对的自由,即受金融监管义务约束的相对自由。
对于广大守法公民的各类正当金融活动,新规将带来更加便捷的体验。比如,老年客户每个月固定支取养老金,资金往来稳定,这类低风险情况不再需要反复解释资金来源和用处,只需核对身份证件即可直接办理。
而当出现与日常交易模式严重不符等异常情况时,银行可能会对相关交易进行问询。比如,固定支取养老金的老年人突然要进行大额转账或取现;学生账户突然频繁收到多笔大额资金;以及存在洗钱、诈骗等非法活动相关嫌疑等。
李庚南认为,《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反洗钱监管的责任。新规要求金融机构需建立更精准的风险评估体系,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识别异常交易,对高风险客户启动?强化尽职调查,确保资金安全。
银行如何在风险防控与服务优化间寻求平衡?
近年来,“网点取现 5 万元以上需说明用途” 屡成舆论热点。一方面,银行明确表示,此类问询是落实反诈风控要求的必要措施;另一方面,部分用户对银行在业务办理中过多过细的询问心存不满,进而质疑该行为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日前,“律师办理取现业务遭银行盘问资金用途” 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讨论。11月5日,律师周筱�S在某国有大行取现不足5万元时,被柜员要求说明具体用途。因周筱�S未配合核查工作,银行方面表示已联系反诈中心出警。尽管最终并未实际出警,但该事件经社交媒体传播发酵后,迅速引发公众对银行是否存在权限越界问题的强烈质疑。
有银行人士在社交平台诉苦称:“最难的就是银行柜员,因为反诈流程被客户骂,客户觉得耽误他取钱了要投诉;客户被诈骗了要担责罚款,拦住了诈骗资金也没奖励。”
有媒体报道,某银行员工曾因客户被诈骗分子骗钱而被罚款7000元。处罚的原因是柜员在给客户办理取款的时候,没有详细询问资金的用途。
李庚南表示,取消个人大额存取款登记的举措,不仅仅是简单的流程简化,更是一次触及银行传统服务理念与机制的制度创新。以“基于风险状况的动态尽职调查”的新机制取代延续多年的“一刀切”、无差别的客户尽职调查模式,对推动反洗钱监管从“粗放拦截”升级为“精准防控”,实现金融安全与便民服务的平衡点,具有极其深远意义。
“更进一层,这将推动客户尽职调查从形式履职向实质履职转变,是客户尽职调查的理性回归。同时,在提升反洗钱精准化及效率的同时,大大节约社会公共资源和资源资源,在降低作业成本、减少客户纠纷方面。”李庚南指出,新规将给银行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和挑战。
“问题的核心是,银行如何平衡好风险防控与服务优化的关系。”李庚南强调,要把握“该严则严、当放则放”的边界。一方面,银行要始终守住客户风险尽职调查的安全保障底线。这不仅是识别洗钱活动的重要防线,也有助于防范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保护客户资金安全。要按照新规所明确的业务场景要求,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另一方面,要按照《管理办法》,把握客户尽职调查的度,防止“过度执行”行为。不得采取与风险状况明显不匹配的措施,不得违法冻结客户资金,要保障公众基本的金融服务需求,强化对在履职中所获客户信息的严格保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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