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补选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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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9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尔生物”)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久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的胡祥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由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谭丽霞女士(主任委员)、周云杰先生、刘占杰先生、龚雯雯女士、陈洁女士、胡祥德先生、黄生先生(独立董事)、牛军先生(独立董事)、许铭先生(独立董事)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黄生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陈洁女士、许铭先生(独立董事)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牛军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刘占杰先生、许铭先生(独立董事)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许铭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谭丽霞女士、黄生先生(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7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海尔生物医疗新兴产业园办公楼VIP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主持现场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艳莉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首席财务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和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情况: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1、2、4为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添远、盖一尘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8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尔生物”)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59,586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为严格履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关于回购股份使用期限的相关承诺,同时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1,459,58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6%,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317,952,508股变更为316,492,922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317,952,508元减少至人民币316,492,92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和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 邮寄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海尔生物医疗新兴产业园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即2025年11月18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32-88935566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