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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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6-001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延长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马应龙大药房、马应龙物流、马应龙医管的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至2026年4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0,065.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8%。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期担保情况

2025年4月1日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或“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9,000万元(含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下同)的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二)本次变化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期限的议案》,将马应龙大药房、马应龙物流、马应龙医管的担保额度使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除担保期限调整外,其他均不变,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注:1、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5年3季度末数据。

2、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公司2024年经审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7227387527

2、成立时间:2000年7月3日

3、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32号三层、四层、五层

4、法定代表人:宋志奇

5、注册资本:8,725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医药零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二)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831883525

2、成立时间:2006年4月25日

3、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四路8号马应龙研发创新制造基地2号厂房701室

4、法定代表人:孔国强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中、西药及医疗器械等的代理、销售及配送。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三)马应龙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55016233Q

2、成立时间:2010年5月19日

3、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关南四路8号中试基地大楼

4、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5、注册资本:8,00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医疗机构的投资与运营等。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其95.77%的股份。

8、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马应龙大药房

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同意为马应龙大药房与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在2025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4日期间内连续签订的多个银行承兑协议,提供3,5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且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同意为马应龙大药房与平安银行武汉分行在2025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双方签署的合同编号为平银武营业部综字20250725第001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1,5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且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马应龙物流

1、公司与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同意为马应龙物流与平安银行武汉分行在2025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双方签署的合同编号为平银武营业部综字20250623第001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3,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且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公司为马应龙物流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使用该资产池业务服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本金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

(三)马应龙医管

公司与华夏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为马应龙医管与华夏银行武汉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WHZX4210120250051)提供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期限自2025年8月21日始至2026年8月21日止,且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马应龙医管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延长子公司马应龙大药房、马应龙物流、马应龙医管的担保额度使用期限,旨在保障其日常经营及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前述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期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期限,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0,065.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8%,且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