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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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5-079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1日

至2025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一楼贵宾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2月9日16:00前将邮件发送至公司邮箱),在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电话:(0451)86811969

邮箱:zbddsh@zbdzy.com

联系人:韩笑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5-07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8)。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79)。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5-078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3年3月2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2013年1月18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人

截至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2人

截至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余人

(7)业务信息: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70,397.66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8,203.21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0,108.98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6,069.23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度年末数:8,510.76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的诉讼案件如下: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军:2000年10月16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新三板拟挂牌公司IPO审计报告1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1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拟上市IPO业务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11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琳: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6份,2022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4、审计收费

根据本次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参照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合计费用为150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金额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中审亚太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会委员一致建议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