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龙软科技,证券代码:688078)1月26日公告称,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毛善君、时任总经理姬阳瑞、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郭俊英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6〕0008号)。上交所指出,龙软科技存在收入成本核算及应收账款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相关责任人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对公司及上述三位高管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公告,上交所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此前出具的《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19号)作出的上述监管决定。经查,龙软科技的违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
一是收入和成本核算不规范,具体包括个别项目合同价格分配依据不合理且未按单项履约义务进行成本核算,未合理预计售后运维成本并计提预计负债,以及未按履约进度确认运维收入等。
二是应收账款核算不规范,涉及单项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不充分,迁徙率测算不规范,前瞻调整系数确定缺乏合理依据,以及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计处理不规范等。
上交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3.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1.2条等相关规定。而时任董事长毛善君、时任总经理姬阳瑞、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郭俊英,根据《警示函》认定,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1条、第4.2.4条、第4.2.12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毛善君、时任总经理姬阳瑞及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郭俊英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管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同时,上交所强调公司及董事、高管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管应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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