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澳元蒸发!澳洲最大退休骗局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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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的养老金在投资计划接连崩塌之后,11000名受害者中大量是自管养老基金(SMSF)成员,他们的退休储蓄被高压营销、虚假承诺和复杂的产品结构所吞噬。

Shield与First Guardian的倒塌不仅暴露了监管与销售链条的漏洞,更把被设计为最后手段的赔偿机制:中央储蓄贷款机制(CSLR)推上了风口。

风暴中心

自管养老基金(SMSF)——这种让个人自主管理退休储蓄的方式——再次成为金融风暴的中心。

在Shield和First Guardian基金10亿美元的倒闭案中,大多数受害者正是SMSF成员。

他们被社交媒体广告、推销电话和受经济利益驱动的中介机构的高压销售手段所诱惑,将退休储蓄转移到这些最终崩溃的投资计划中。

现在,一个棘手的问题摆在面前:谁该为这些损失买单?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最后补偿计划”(CSLR):一项仅有两年历史的保障机制,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该计划旨在为那些因金融不当行为遭受损失却无法从责任方获得赔偿的消费者提供最后的安全网,每人最高可获得15万美元补偿。

但随着一系列投资失败案件浮出水面,特别是涉及SMSF的案件,CSLR的资金缺口正在急剧扩大。

到本十年末,为资助CSLR而向金融服务业征收的费用预计将接近10亿美元,远超最初的预期。

什么是 CSLR?

CSLR(Compensation Scheme of Last Resort)原本是为那些通过澳大利亚金融投诉管理局(AFCA)赢得仲裁却无法从破产或无力支付的被告处拿回赔偿的受害者设置的最后补偿网。

它的存在初衷是保护消费者不被金融行业中个别严重失责的行为拖垮。

可现实却是,当规模庞大的理财失误或骗局集中发生时,CSLR 的账单就变成了全民要背的包袱。

到目前为止,监管与补偿的费用主要由金融服务行业承担——顾问、银行、基金管理人和保险公司通过征费方式分摊。

这在技术上合理,这些机构属于AFCA的成员,且其服务直接导致了许多索赔。

但当赔偿金额暴涨、如Shield与First Guardian涉及约 10 亿澳元资金被困时,单靠行业内部分担已难以为继,政治层面不得不考虑让更广泛的主体分担成本的可能性。

对CSRL的批评有两个层面:

一是道德风险,如果存在救助机制,金融机构或投资者可能会倾向于冒更大的风险;

二是公平性,为什么那些未曾受影响、未曾获得补偿机会的人要为别人的损失买单?

尤其是当政府考虑将规模庞大的自管养老基金(SMSF)纳入为 CSLR 出资的范围时,公平性争议达到高潮。

为何SMSF成为争议焦点?

SMSF在澳大利亚拥有超过1万亿澳元的资产,约120万人通过SMSF管理自己的退休金。

助理财政部长丹尼尔·穆利诺提出的解决方案引发了激烈争议:是否应该对自管养老基金(SMSF)征收特别税,以帮助填补CSLR的资金缺口?

目前,CSLR的资金来源于对财务顾问、经纪人、银行、基金经理和保险公司征收的费用。大型零售和行业养老基金也将首次被要求缴纳这笔费用。

但是目前SMSF至今仍被排除在外。

支持对SMSF征税的一方认为,这符合“使用者付费”原则。

据统计,尽管只有约25%的SMSF接受专业财务建议,但这些基金却占CSLR索赔总额的约80%。

然而,反对声浪同样强烈。自管养老基金协会首席执行官反驳道:“很大一部分自管养老基金没有接受专业建议,而CSLR旨在补偿那些因错误建议而遭受损失的人。”

但关键点在于,并非所有SMSF持有人都能通过AFCA或者CSLR获得保护。

只有那些因从 AFCA成员处获得不当理财建议而受损的SMSF才可能适用。

换句话说,一位完全自我决策且没有接受任何顾问建议的SMSF成员,理论上无法向CSLR索赔,却可能在制度上被征税来为他人的索赔买单。

任何财政投入最终都落在个体(尤其是中低收入者)身上,如果对 SMSF 征收统一费用,这可能会惩罚那些自主管理、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的普通家庭。

更重要的是,这会弱化SMSF的核心理念:自主与灵活。对某些人而言,付出这笔保险费并无意义,他们既无法获得 CSLR 赔偿,也未曾依赖 AFCA 成员的建议。

寻找平衡

随着争议持续,寻找公平可持续的解决方案成为当务之急。穆利诺部长表示,除了考虑扩大征税范围外,政府还在研究其他改革方案:

1调整“但若非如此”条款:

该条款允许索赔者辩称,如果不是因为糟糕的理财建议,他们本可以获得理论上的投资回报。这一条款可能导致索赔金额虚高。

2 放缓养老金转换速度:

目前人们可以立即开始转换基金的流程,基金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请求。这一速度可能过快,不利于投资者充分了解风险。

3 加强对销售线索生成的监管:

在Shield和First Guardian事件中,销售线索生成利用高压销售策略说服投资者转换产品。政府正考虑是否应对这些中介机构实施许可要求。

4 改进管理型投资计划的报告要求:

提高透明度,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风险。

结语

这场争议最终关乎公平与责任的平衡。

一方面,因金融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应当获得合理补偿;另一方面,那些谨慎管理自己退休储蓄的人不应为他人冒险行为的后果买单。

澳大利亚养老金会员理事会首席执行官一针见血地指出:“政府要求低收入的澳大利亚人承担费用,而高净值自管养老基金持有者却不必付出任何努力,这简直是违背逻辑的。”

在这个超级年金体系管理着4.3万亿澳元、关乎几乎所有澳大利亚人退休生活的国家,找到正确的平衡点不仅是一个财政问题,更是对社会公平和金融诚信的深刻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