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投资快报记者 秦楚远
2026年3月28日,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T得润,证券代码:002055)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场始于实控人“纾困捐赠”的资本事件,最终以公司被罚700万元、实控人邱建民罚款1200万元+5年市场禁入、其子邱扬罚款200万元的结果落幕。尽管邱建民以个人资金向公司“捐赠”4.3亿元纾困,且公司全程态度谦卑积极整改,但监管层坚持“合规底线不可破”,未予免责。
4.3亿资金背后的财务造假
事件源头始于2020年,当时ST得润主要客户经营困难无力偿还欠款,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为缓解危机,时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的实控人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对外借款等方式,向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再由这些主体向公司归还历史欠款。
然而,邱建民未向公司报告资金实际来源,导致公司2020年虚构回款3.95亿元、2021年虚构回款1.13亿元;2022年6月,他又协调子公司以预付货款形式间接向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归还公司财务资助款,造成当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69万元。三年间,公司累计虚构回款超5.34亿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4.43亿元,相关年度报告及定增文件均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4月,公司按监管要求整改,将源自邱建民的回款视为股东捐赠,调增资本公积7.56亿元,相关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后,2020年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截至整改完成,邱建民通过该方式向公司注入的资金合计达4.3亿元,名义上为公司补充了流动性。
“善意纾困”难抵合规责任
面对监管调查,ST得润及邱氏父子提出申辩。公司辩称,虚假记载源于实控人资金资助,自身无主观故意,相关业务有真实背景,且已积极整改,处罚重于类案;邱建民称其行为系为公司纾困,无造假故意,请求从轻处罚并免于禁入;其子邱扬则主张自己未参与、不知情,已勤勉尽责。
深圳证监局逐一驳回上述申辩:认定公司未对回款及预付款异常保持审慎关注,披露数据不准确,应承担法律责任;邱建民作为核心主导者,隐瞒资金来源的行为超出正常职责范围,对违法违规起关键作用,双罚及禁入依据充分;邱扬在审计机构提示异常后仍未审慎关注,审批同意相关流程,“不知情”不能成为法定免责事由。监管明确,已综合考虑积极整改、资金捐赠等情节,量罚适当。
处罚落地 + 股权承压
最终监管作出处罚决定:对ST得润给予警告并罚款700万元;对邱建民罚款1200万元(其中作为主管人员罚款400万元,作为实控人罚款800万元),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财务总监饶琦罚款150万元,四人合计罚款22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信披违规处罚外,ST得润还面临股权不稳定风险。此前公司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得胜资产及邱建民所持部分股份已多次被司法拍卖及划转,累计被司法处置股份达9532.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5.77%,后续仍有1785万股股份处于司法拍卖流程中,控制权变更风险持续存在。
公司表示,本次违法违规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表示,此次处罚不仅让实控人付出沉重代价,也对公司市场信誉造成冲击。对于投资者而言,需持续关注公司治理改善、股权变动及业绩修复情况,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主张维权。
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邓律师表示,目前,初步判断在2020年8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ST得润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