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如何落网?独家专访“梅姨案”办案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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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如何落网?独家专访“梅姨案”办案民警→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旨龙表示,“梅姨”针对9名儿童进行贩卖,达到了人数众多的情形,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案件未过追诉时效

追诉有法可依

该案涉及的拐卖儿童行为距今已逾20年,是否存在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问题呢?

耿佳宁解释,本案发生在2003年到2005年一个持续的期间,以犯罪结束的时间2005年起计,到2016年立案,显然时间是没有超过20年。

同时专家也指出,法律规定,如果过了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也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进行追诉。

在对张维平等人审判的过程中,法院认定有9名儿童被张维平等人贩卖。专家指出,如果在对“梅姨”的调查中出现新的犯罪事实,将会重启对已经被判决且尚在服刑的杨朝平等人的审判。

如今,“梅姨”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等待她的是法律的审判。此外,从2019年11月到2024年10月,9名被拐儿童被陆续找回,这些都离不开公安机关及社会各界力量持续20余年的努力,也体现出全社会对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