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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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1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320,103,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634,199.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51,005.6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6,226,438.94元,减去已分配2024年股利49,844,765.43元,2025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61,564,867.67元,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21,144,715.1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858,522,374.6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320,103,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819,759.6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2、同时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0,103,998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28,041,599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448,145,597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3、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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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1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等资产质押融资、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有效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日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生效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即期质押票据、存单、信用证等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票据,持有的未到期票据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票据的方式结算。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开展资产池,实现以下目的:
1、通过开展资产池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承兑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承兑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时,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3、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13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为有效激励非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月度、年度考核后,可以在月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结算发放,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最终绩效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评价确定。上述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2、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税前4.8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月度、年度考核后,可以在月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结算发放,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最终绩效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评价确定。上述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14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0,731,937.78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于存在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约为20,731,937.7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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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如存在尾差,属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一)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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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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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20,731,937.78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0,731,937.78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其他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16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15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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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阶梯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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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议案第8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参与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于2026年4月21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93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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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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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4月21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