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2025-031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的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九百 公告编号:临2025-028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0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股东大会延期的情况说明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定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并于2025年11月25日披露《上海九百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7),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因统筹安排相关工作,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5年12月16日14:00召开。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本次股东大会的延期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在2025年12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于2025年11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百乐门精品酒店会议中心(上海市南京西路1728号)10楼百乐厅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6日
至2025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披露于2025年11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议案6披露于2025年12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2025-030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定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现因统筹安排相关工作,拟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5年12月16日召开。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本次股东大会的延期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2025-029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多方询比价并充分了解其执业能力后,现拟聘北京国府嘉盈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公司已就本次改聘有关事宜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会计师事务所均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6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2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6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3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351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3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农、林、牧、渔业1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8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已计提职业风险金633.76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6名执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行政处罚人员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0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0人次(以上监督管理措施均不是执业人员在国府嘉盈执业期间收到)。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红燕,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注册会计师:谢新华,国府嘉盈项目经理,201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蕾女士,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国府嘉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6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财光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其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续聘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中兴财光华在工作安排、收费和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兴财光华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以就本次改聘有关事宜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会计师事务所均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国府嘉盈的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变更流程、审计费用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北京国府嘉盈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国府嘉盈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